一、《规则》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工作安排部署,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深入推进政治机关、落实机关、服务机关建设,全面推进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规则》发布依据
根据《国务院工作规则》《省政府工作规则》《州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对原芒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芒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则》主要内容
《规则》主要通过总则,组成人员和政府职能,工作原则,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公文处理,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意向书)管理,工作落实,工作纪律和自身建设共9章53条进行了全面阐述,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政府各项事务管理。《规则》制定和实施是推动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四、《规则》与上级文件差异
与州政府工作规则相比,市政府工作规则主要是结合我市工
作实际,充分吸收融合了原制定下发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市长办公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对相关条款提法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充实。例如:
1.在会议制度章节,对全体会议主要任务增加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市委的重要部署”以及“讨论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事项”内容;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参会范围增加了“市人民政府保留副处级及以上待遇干部、调研员”。
2.在公文处理条目中,将规范性文件由“司法部门审查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录”修改为“经市司法局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定期向社会公布目录”。
3.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意向书管理条目中,将“必要时应当送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修改为“需上政府常务会决策的,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规范性审查后,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签订合同条目增加了“合同签订后,及时向市司法局报备”。
五、《规则》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