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3年度芒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目录》编制依据、主要内容、公布实施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编制依据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编制了《2023年度芒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目录》共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8项,由市自然资源局等5个部门承办,主要涵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公共服务、重大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重大政策措施。《目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采取广泛征集建议,对照上级事项目录,全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制定,该《目录》与州级目录有2个事项内容一致,6个事项是结合市级实际按照规定拟定,具有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
三、公布实施
《目录》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市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列入目录管理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收集归档。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