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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告〔2022〕10号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23894   作者:  日期:2022/12/23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众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市秸秆禁烧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全市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向河边河道水库道路堆放和倾倒秸秆

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推进落实加强巡查检查加大宣传引导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组织辖区内村)、小组通过机动巡查检查秸秆焚烧智能监控平台及时发现火点并迅速处置防止焚烧秸秆造成烟尘污染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疏堵结合因地制宜确保秸秆禁烧取得实效鼓励和引导农民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或拒绝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禁烧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造成重大污染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投诉各种违规焚烧秸秆行为设立焚烧秸秆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12345、0692-2121584(市农业农村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市人民政府

20221223


解读《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告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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