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及国家、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对照《芒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德政办发〔2022〕35号)所列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对涉及芒市的801项事项进行清理,共取消证明材料22项、保留证明材料12项。请各单位按照清单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芒市各部门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二批)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1日
源文件:芒政发〔2022〕19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解读《芒政发〔2022〕19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