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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告〔2022〕8号 关于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告

浏览量:19209   作者:  日期:2022/10/24

为有效防范化解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云安202220)、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文件的通知》(德安办202214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全市2座非煤地下矿山名称所属企业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工作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附件: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点击可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人民政府

20221024

源文件:芒政告〔2022〕8号 关于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告(点击可下载)

解读《芒政告〔2022〕8号  关于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的通告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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