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解读《芒政办发〔2022〕31号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8844   作者:  日期:2022/9/27

近日芒市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芒政办发202231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意义重大芒市依据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上下一致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芒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编制了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芒市清单)。芒市清单经过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芒市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层级涵盖市乡两级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

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3个方面9条措施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包括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等3条措施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3条措施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芒市清单层级涵盖市乡两级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6包括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3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芒市没有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芒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3在德宏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58项中芒市承接243涉及23个市直部门8个中央州驻芒市单位11个乡镇

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在德宏州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4项中芒市承接3涉及3个市直部门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芒市根据国家州政府的要求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地方自行下放事项回头看”,进行认真甄别和规范依法推进权力下放


芒政办发〔2022〕31号 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解读《芒政规〔2022〕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下一篇:解读《芒政办发〔2022〕30号 关于公布芒市试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首批委托延伸事项目录的通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