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芒政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意义重大。芒市依据《德宏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按照“照单承接、上下一致、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芒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全面开展清单梳理,编制了《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芒市清单)。芒市清单经过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芒市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施层级涵盖市、乡两级。清单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变相实施行政许可。
三、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省级统筹、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3个方面9条措施。一是依法编制清单,包括编制公布清单、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等3条措施。二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依照清单实施许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等3条措施。三是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包括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衔接、加强监督问责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芒市清单层级涵盖市、乡两级,共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6项,包括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43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芒市没有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一)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芒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43项。在德宏州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58项中,芒市承接243项,涉及23个市直部门、8个中央、省、州驻芒市单位、11个乡镇。
(二)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项。在德宏州承接省级层面设定的4项中,芒市承接3项,涉及3个市直部门。
同时,此次清单编制,芒市根据国家、省、州政府的要求,对历年来“放管服”改革地方自行下放事项“回头看”,进行认真甄别和规范,依法推进权力下放。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