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芒市试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首批委托延伸事项目录的通知》(芒政办发〔2022〕3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芒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2〕8号)、《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办通〔2022〕53号)要求,依法规范、明晰试点乡镇(街道)现有职责权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和宜放则放、依法下放原则,针对首批试点单位勐戛镇、风平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制定《芒市试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首批委托延伸事项目录(1443项)》(以下简称目录),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政策措施影响范围
目录事项类型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2类,由芒市首批试点单位勐戛镇、风平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承接实施。凡规定市级及以上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街道)。
三、主要内容
《通知》在规范权责内容、严格执行目录、动态管理目录、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政务公开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四、目录的由来
目录在上级文件及其他相关目录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做了调整,共涉及事项1443项。州直委托延伸事项2部门,市直委托延伸7部门,其中州农业农村局委托延伸事项33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29项)、州文化和旅游局委托延伸事项16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处罚11项)、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延伸事项20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处罚18项)、市水利局委托延伸事项1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处罚9项)、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延伸事项9项(行政处罚9项)、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延伸事项6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处罚3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延伸事项29项(行政处罚29项)、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延伸事项2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17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延伸事项1299项(行政检查72项、行政处罚1227项)。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