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对种粮农民的关心关怀,一次性补贴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资金来源
(一)《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德财农〔2022〕56号)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芒市的一次性补贴资金5120000元。
(二)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第一批)415.63元。
二、补贴对象、品种、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含利用自有承包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根据签订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品种。补贴依据主要为水稻、玉米、小麦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以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为基数,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应兑付面积为462745.49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47177.09亩、玉米种植面积211197.25亩、小麦种植面积4371.15亩。
(三)补贴标准。根据收到的上级补贴资金(含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和市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11.06元/亩。
对在林权证上种粮的面积不再给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补贴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补贴到农户,并于6月2日前兑付完毕。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