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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政府办便签〔2022〕224号 关于印发芒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8731   作者:  日期:2022/6/8

实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对种粮农民的关心关怀一次性补贴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资金来源

(一)《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德财农〔2022〕56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芒市的一次性补贴资金5120000

)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第一批)415.63

二、补贴对象、品种、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含利用自有承包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根据签订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品种补贴依据主要为水稻玉米小麦粮食作物实际播种面积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面积为基数,2022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应兑付面积为462745.49其中水稻种植面积247177.09玉米种植面积211197.25小麦种植面积4371.15

补贴标准根据收到的上级补贴资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结余资金和市级确定的补贴兑付面积综合测算确定。2022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11.06/

对在林权证上种粮的面积不再给予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四)补贴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补贴到农户并于62日前兑付完毕



市政府办便签〔2022〕224号 关于印发芒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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