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解读《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

浏览量:15700   作者:  日期:2021/12/31


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印发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劳模管理办法》),现就劳模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542)、《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652文件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服务管理工作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在征求劳模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对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16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92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市政府制定出台劳模管理办法》。

制定劳模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兼顾各行各业以基层一线生产工作者和劳动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为主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应从严控制同时应当注重推荐优秀的少数民族和妇女人选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应当坚持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主要内容

劳模管理办法共分5部分二十条第一部分是总则出台的依据和意义第二部分是推荐评选的时间名额条件和程序第三部分是表彰第四部分是待遇和服务管理第五部分是取消荣誉称号主要有评选表彰的依据条件待遇和管理取消荣誉称号等内容


芒政发〔2021〕21号 关于印发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解读《芒市2022年冬季农业开发指导意见》 下一篇:解读《芒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