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云南省已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I级响应,云南省卫健委已于2020年1月26日通报德宏(瑞丽)报告2例病例。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决定暂停公共交通车辆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芒市所有客货运站(场)、客运班线车辆、城市公交车辆、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租车行及物流企业等暂停营业营运,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二、在停止运营期间,全市各客运、物流企业须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运力储备,及时高效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任务。
三、请我市涉及的个人和企业从大局高度出发,无条件给予支持配合,合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通告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施行,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尽可能减少出行或不出行,恢复正常运营时间另行通知。
车辆运营咨询:0692—2121685
特此通告。
芒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月27日
源文件: 芒政告〔2020〕5号 关于暂停部分交通车辆运营的通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