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101000
2017年度芒市委宣传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XX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
(2)、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组织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4)、负责对全市新闻工作的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统筹协调管理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新闻网络、新闻队伍建设。
(5)、组织和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生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6)、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
(7)、指导、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
(8)、承担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芒市委宣传部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强引领、重宣传、促发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思想理论武装扎实推进。坚持“五用五化”并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接地气、入人心,成功打造风平镇弄么村、江东乡河头村、三台山乡出冬瓜村三组等7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德宏州基层示范点”,芒晃村党的十九大宣讲活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宣讲经验荣登央视新闻展芒市风采,在中宣部组织开展的基层理论宣讲工作表彰中,原副州长方绍南同志获先进个人表彰、芒市委党校讲师王宏宇同志所撰写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论述》宣讲报告获优秀理论宣讲报告表彰,实现理论宣讲的历史性突破。精神文明建设亮点纷呈。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以“五建三送” 举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移风易俗树新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重点,进一步巩固省级“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县市”创建成果,成功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芒市公路分局、国家级文明村拉老村和南见村,各级文明创建质量与数量实现新飞跃,实施道德模范、德宏好人、“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开展联合道德讲堂规范化建设、文化氛围营造、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全面加强文化强市建设。坚定文化自信,注重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保护,完成《芒市》刊物出版3期3000本,成功申报三个省级文艺精品创作扶持项目、云南第四届云南玉雕大师4人、玉雕名师19人、1个优秀农民演出团体、珠宝小镇云南省文化创意产业园、德宏手艺大师13人、文化名家5人,组织实施好74个“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和制播能力提升工程、边境文化长廊建设、农村“小广场大喇叭”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与澳门、上海等发达地区的文化交流,拓展双方合作交流渠道,全力实施文化走出去。主流舆论阵地不断壮大。顺利完成对芒市网的改版升级工作,成功搭建了芒市广播电视台、芒市网、微美芒市、芒市手机报、云南通·芒市等宣传平台,不断用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深入拓展正面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其中“微美芒市”在全省微信政务榜排名长期占据前10。持续有效开展舆论斗争,完善网络舆情研判应对机制,提高重大突发舆情发现、预警和处置能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并坚持对涉及芒市舆情和网民关注热点问题进行采集、分析,以舆情信息的形式报送市委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共计向省委宣传部舆情直报点上报各类舆情信息1315条,信息约稿5条,社会舆情类采用74条。对外宣传成效明显。紧紧围绕全市重要会议、重大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两学一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共协调中央、省州市媒体进行了400余次的采访报道,累计刊播芒市各类新闻5500余篇。尤其是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多平台多角度的宣传,开设专栏,普及扶贫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多媒体、全方位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营造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外媒体合作,与省委党校合作出版了《云南干部教育》芒市专刊,与德宏州电视台合作拍摄了《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宣传片》,与剪纸大师合作制作了芒市生态田园城市的剪纸宣传片,与新华社合作发布傣族剪纸网络浏览量达100多万,与著名导演张扬到三台山乡拍摄《发现德宏》系列微记录之《古老的茶农》热播,与中央电视台《中国影像方志》剧组拍摄大型纪录片,充分展示了芒市的经济发展、自然风光、民族风情、生态之美,丰富了向外推介芒市的载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机构设置、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机构情况:我部有7个下设机构:办公室、外宣办、思政办、文明办、文产办、文联社科联、芒市广播电视台(事业),公务员编制(含参公人员)为:行政编制8人(含领导职数3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管理编制7人;事业编制34人。
3、人员情况:我部现实有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公务员1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编制31人,退休人员17人;因工作需要,我部本年共调出2人,调入1人,新招录用2(事业)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芒市委宣传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芒市委宣传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1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46万元、其他收入68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收入2018.46万元与上年收入379.93万元相比,比上年增431.27%,主要原因:一是芒市广播电视台于2017年1月1日合并到芒市委宣传部的下属单位;二是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项目中央资金有74个点,每个点8万。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29.52万元,比2016年351.93万元增加1077.59万元,增加比率为306.19%, 其中:基本支出1155.63万元,占总支出的80.84%,比2016年基本支出280.43万元,增加了875.2万元,增加比率为312.09%;项目支出273.89万元,占总支出的19.16%,与2016年项目支出87万元相比,增加了186.89万元,增加比率214.82%。
增长原因:一是2017年1月1日芒市广播电视台合并到芒市委宣传部,人员增加,所有的支出也相应增加;二是百县万村综合文化服务项目扶贫资金支出。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芒市委宣传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7年芒市委宣传部基本支出为1155.63万元,与2016年280.43万元对比增加了875.2万元,增加比率为312.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制,芒市广播电视台合并到宣传部的下属部门。基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2017年人员经费支551.71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1.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08,占基本支出的16.33%;2017公用经费支出583.75万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82.75万元,占公用支出14.18%,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接待费、劳务费等;委托业务费501万元,占公用经费85.82%,芒市委宣传2017年的委托业务费主要用于债卷置换。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项目主要为273.89万元,比2016年的项目87万元增加了186.89万元,增加比率为214.82%,其中用于芒市委宣传部的宣传事务152.89万元,占项目的55.50%,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8万元,占项目的21.18%,百县成村综合文化服务扶贫资金63万元,占项目的23%。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扶贫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年支出1333.46万元与上年支出351.93万元相比,比上年增加981.53万元,增长比率278.90%,主要原因是2017年1月1日,芒市广播电视台合并到宣传部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宣传事务支出83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2.26%,(其中行政运行159.20万元,其他宣传事务671.0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2.87万元,占总支出的25.71%,(其中广播238.17万元、电视46.70万元、其他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35万元,占总支出的7.30% 其他扶贫支出63万元,占总支出的4.73%。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2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万元,完成预算的7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因公出国(境)年初没有预算,故增加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3万元,完成预算的5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39.5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节省“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由于财政困难,2017年11月至12正常经费没有按时拨,导致有些支出到下年才能支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42万元;占39.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万元,占46.16%;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14.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4.4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2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8万元(其中: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次,接待人次28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75万元,本年支出583.75万元与上年支出267.62万元相比,比上年增118.13%,主要原因是2017年改革性补贴调整和绩效工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市委宣传部资产总额1285.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3.96万元,固定资产651.9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5.62万元,增加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构改制,电视台合并到宣传部,实际增加的资产为电视台的资产。原有3车辆,现实有车辆2辆,(公车改革移交到公车平台2车辆,电视台合并增加1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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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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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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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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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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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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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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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285.86 |
633.96 |
6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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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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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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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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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芒市委宣传部2017年政府采购61.41万元,比2016年30.66万元增加30.75万元,增加比率为100.29%;其中货物40.75万元,占66.36%,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工程0.59万元,占1%,主要用于电视台搭雨棚;服务26.56万元,占43.25%,主要用于芒市委宣传部广告宣传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三)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芒市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101111
附件: 宣传部2017年决算公开1-9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