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及时掌握各村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并督促各村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推行河长制,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时间
第一轮:2021年7月1日至7月17日。
第二轮:2021年9月1日至9月17日。
第三轮:2021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
二、督查内容
1、各村要制定工作方案,查看巡河记录,巡河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各村及河长是否履职到位,实地查看河流情况。
3、河道是否有“四乱”现象。
5、河长公示牌管护等情况。
6、乡级河长交办交办的工作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采取查看工作台账及实地查看的方式。
四、督察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必须深化认识,确实明确目标任务,把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克难攻坚,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细化工作措施。各村要确实担起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按时完成交办任务,着力解决好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认真抓好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各村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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