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0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芒市实际,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省、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严格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社会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规定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按劳动法律、法规促进用人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加大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用工违法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参与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德宏工作或定居政策。参与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3.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与芒市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共设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人事、文书档案、财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老干、禁毒防艾、妇女、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劳动关系管理股。负责开展市属企业、市直各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市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推行我市各类企业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开展集体合同审核工作;监督指导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福利政策的情况。
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规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放管服”、权责清单的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建立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组织调解员、仲裁员培训;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统计、信息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落实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抓好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人才发展指标统计工作。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政策,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调配事宜,承担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工作。承担上级交办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全市对外交流合作事项,承担本局因公出境有关工作。
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意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承担市拔尖农村乡土人才推荐和管理工作;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拟定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做好技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办法;指导和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评审工作,承担技师资格的申报和芒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初审和推荐工作;承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考评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开展、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承办各类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市政府交办的各种考试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专门人才的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推荐遴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研究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各类专业技术证书;负责对职称政策制定、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优秀拔尖人才;负责拟订引智专项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引智专项经费;承担芒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组织、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的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负责人才引进和“选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统计和年度考核管理工作。
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完善政府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省、州奖励人选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市级荣誉称号授予、表彰事宜;落实事业人员和工勤人员惩戒制度。
负责工伤调查工作;落实事业单位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按工伤界定范围规定,调查职工负伤或死亡的条件和取证;贯彻上级社保行政部门关于用人单位死亡职工及其遗属待遇、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落实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工作;负责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登记;负责办理全市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核准工作。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汇总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拟订和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内控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财经纪律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离任审计;承担芒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督查用人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招用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支付工资、使用童工、女职工未成年工及残疾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遵守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规定、违反规定收取抵押物、抵押金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信息网络管理股。负责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日常维护及部门网上政务公开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部门视频会议连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新媒体“互联网+人社”宣传应用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负责“12333”、“12345”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求真务实,团结进取,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研究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一些重大事宜时,都是通过班子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班子成员先发言,主要领导最后发言表态,做到了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执行末位表态制。二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特别是面对人社工作面向人群广、工作体量大的特点,带领干部职工利用节假日和晚上加班,确保了各项任务指标的圆满完成。三是强化团队意识。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在工作中各班子成员主动沟通交流、相互协作、相互补台,切实增强了班子凝聚力,形成了工作合力,构建了人社工作“一盘棋”的格局。
2.加强教育,丰富载体,全面提升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每周一学习例会和各支部党员会议,集中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将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理论学习指导好实际工作的开展。二是开展业务技能大练兵。通过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营造人人学政策、钻政策、练技能、强服务的浓厚氛围,夯实为民服务的业务本领,不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三是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严格按照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通过组织好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州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主题教育中来,确保主题教育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3.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面推动人社行业快速发展。
一是就业局势稳定良好。大力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实施以培训促就业等新举措,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社会保险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水平稳步提升。2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岗位设置、招聘、考核、晋升、聘用合同等日常工作,指导各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落实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不断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同时,组织成立5个调研小组,深入全市各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岗位设置及职称评审等专项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畅通渠道接受劳动者投诉、立案,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4.严格规定,转变作风,全面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市人社局将2020年定为的作风整治年,研究制定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综合考评奖惩办法(试行)》,对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岗位履职、考勤情况等方方面面,如何奖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转变干部的作风问题。二是排查岗位风险。围绕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五种类型,将岗位廉政风险点找实、找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并推进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洁风险。三是开展基金巡查。由基金监督股牵头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排查的方式,组成排查小组,到人社局各经办机构开展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人社系统各类基金运行安全。四是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造成铺张浪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 6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13.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3.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去年部门财务收入数1957.4万元减少243.64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14人,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13.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13.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13.76万元(本级财力1713.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去年部门财务收入数1957.4万元减少243.64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14人,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13.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1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去年预算支出数1957.4万元减少243.64万元,下降12.4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14人,导致预算总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3.73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9.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71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67.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1.49万元,津贴补贴520.23万元,奖金25.95万元,绩效工资182.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万元,住房公积金89.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7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8万元,其中:办公费23.7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68.53万元,工会经费23.11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51万元,其中:退休费27.42万元,生活补助94.0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万元,主在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1713.76万元,比去年预算收入数1957.4万元减少243.64万元,下降12.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14人,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1713.76万元,比去年预算支出数1957.4万元减少243.64万元,下降12.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单位人员减少14人,导致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0万元相比,与上年一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一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与上年一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一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2.18万元,其中:办公费23.7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4.8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68.53万元,工会经费23.11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比去年预算数173.78万元增加48.4万元,上升27.85%,增加的原因是业务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确保2020年全局职工工资正常发放,机关正常运转;
2.确保2020年完成19508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经费正常发放;
3. 确保2020年企业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任务。组织企业7362名离退休人员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跟踪了解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状况,保证群体稳定;
4.确保改制企业318名职工按时发放政策性补贴。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31600111
[附件: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公开_2020012102061120200217120946495]
[附件: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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