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

勐焕街道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浏览量:16374    作者: 日期:2019/12/20

强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区殡葬改革步伐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65)、《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办发201848精神结合勐焕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改善民生

     工作任务

    科学划定火化区

    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适时调整的工作原则按照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划定火化区火化区内或土葬改革区的群众在公益性公墓没有建成前一律到街道社区指定区域集中安葬禁止散埋乱葬

    全面治理活人墓大墓豪华墓

街道范围内已修建的活人墓按照消除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有序推进活人墓拆除工作对大墓豪华墓采取植树遮蔽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等方式进行分类综合整治全面禁止新建活人墓

   规范殡葬服务管理

    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整治打击制售违规丧葬用品及殡葬中介等非法活动禁止制作销售加工纸人纸马和其他具有封建色彩的殡葬用品禁止无证打制坟石墓材禁止在城区公路沿线小区周边打制坟石墓材禁止制作销售超标墓材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仪设备

    大力倡导推行文明丧葬活动

    1.建立死亡信息报告制度各社区居民死亡后其亲属及殡葬信息员须在1小时内向所在居民小组报告民小组逐级向社区委员会勐焕街道报告街道办事处应在7日内将死亡信息登记表报送至市殡葬管理中心备案及时组织人员入户动员监督家属按照规定组织火化规范安葬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应在1小时内向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报告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向市殡葬管理中心报告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死亡的需按照红白喜事有关规定向所在单位和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报备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倡导推进移风易俗大力推行庄重文明节俭的治丧方式摒弃重敛厚葬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治丧行为提倡厚养薄葬文明治丧治丧活动须在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内举行坚决整治城区乱搭灵棚占道治丧游丧沿途燃放鞭炮抛洒冥币纸钱等扰民影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要立足实际科学建设殡仪服务站满足群众治丧需求

3.大力倡导绿色祭扫引导广大群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奠网络祭扫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等方式缅怀故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祭扫专区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祀活动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实施步骤

     动员部署2019年1021—2019年10月31

    召开街道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进会进行安排部署社区结合实际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深化殡葬改革及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治丧新风尚确保全殡葬改革暨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集中整治2019年10月22日—2020年4月30日

    20191022日至2020430日进行严格管控集中整治和常规治理全面拆除街道辖区内所有建成的活人墓”。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1022日—20191231日以前为自愿拆除阶段给予奖励

    第二阶段202011日—2020430日以前为强制拆除阶段不再进行奖励不愿自行拆除的由殡葬执法机构组织强制拆除并对拆除活人墓的地块进行恢复原状拆除产生的费用由墓主承担。(时限要求2020430日前

    总结验收2020年5月31日前

社区要严格按照要求扎实推进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到时候需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总结报送至街道

奖励措施

    奖励申报方式墓主户籍在芒市的奖励资金以活人墓墓主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统计填报逐级审查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墓主户籍不在芒市的由活人墓所在地辖区社区统计填报逐级审查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发放

奖励标准及时限20191231日以前自愿拆除的给予奖励单人墓奖励1000双人墓奖励1500因住建交通水利学校旅游工业和其他项目开发需要拆除的活人墓”,已领取征地拆迁补偿的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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