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将《工作措施》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办通〔2023〕55号)精神,努力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起草了《德宏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工作措施》,经过了征求意见建议、公平性竞争审查、单位法律顾问法律审查、州教育体育局党组会研究、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工作措施》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持续缩小全州区域、城乡、校际、群体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差距,构建与德宏开发开放前沿相匹配的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办好边疆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工作措施》明确德宏州到2027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工作措施》主要包括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统筹推进面向学生的其他公共服务、强化组织保障共6个方面25条措施。并明确,到2027年初步建立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到2035年全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县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
第一部分: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主要是: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配备;推进全州教育数字化建设,实现教育专网覆盖所有中小学教室、无线网络覆盖学校主要教学区域;严格落实教师编制标准,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做好城乡之间、学段之间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边境县市教育发展,补齐边境县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学位不足短板,持续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
第二部分: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加快缩小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主要是: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城乡学校布局结构,强化城区学校学位供给;科学规划建设县城及乡镇寄宿制学校,科学稳妥整合小、散、弱的小规模学校,办好寄宿制和小规模学校;制定好优质学校挖潜扩容工作方案,强化州内优质学校联盟办学工作,扩大优质学校覆盖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乡村薄弱学校常态化,提升乡村学校教育质量;落实好《云南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补齐短板、提升质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三部分: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化,加快缩小校际教育差距。主要是:健全完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机制,推进基础教育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培育一批优质基础教育学校;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或办学条件薄弱学校任教,推进书记校长教师有序交流轮岗;实施优秀教师培养工程,制定并实施新一轮教师发展提升规划,建好用好名师工作室,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第四部分:推进教育关爱制度化,加快缩小群体教育差距。主要是: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各学区之间教育资源基本均衡;加快推进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持续加强州和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能力提升建设,鼓励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加强对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资助、学习帮助、关爱服务、法制教育等,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
第五部分:统筹推进面向学生的其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育人质量。主要是:统筹规划和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支持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加快发展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做好学生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服务,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校园基础卫生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阳关行动;健全完善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体系,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大中高职衔接,提升就业质量,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推进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强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充分发挥公共文体、科普场馆育人作用,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第六部分:强化组织保障,抓好责任落实。主要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工作机制;围绕办好边疆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目标,积极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争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加大学校综合改革试点创建力度;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了组织、编制、发改、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抓好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职能职责;强化舆论宣传,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强化监督指导,突出发挥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州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和评估督导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与省级文件保持一致,相关数据做到与现行文件相统一。
与省文件相比,不同之处在于:一是省文件是6个部分23条措施,我州《工作措施》是6个部分25条措施,在组织保障部分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强化舆论宣传”“强化监督指导”2条措施,提高了保障力。二是我州《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目标、措施,突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突出持续优化县域以义务教育为重点的城乡学校布局结构,突出健全完善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机制,推进学区化和集团化办学,培育一批优质基础教育学校等方面工作,更具操作性。
五、专业术语
(一)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重点是保障义务教育和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教育资助。除此之外,《工作措施》将面向青少年学生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也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青少年学生织牢织密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网。
(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在基本均衡基础上的迭代升级,既注重提高“均衡”水平,更突出强调“优质”,实现更加公平与更高质量的有机统一。“均衡”重在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差距,补齐农村和民族地区教育短板,切实兜住底线、抬高底部,不搞削峰填谷。“优质”重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三)学校标准化建设:国家为实现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的学校都能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办学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要求,办学标准既包括硬件设施方面,也包括软件配备方面,重点涵盖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
(四)城乡教育一体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主要目标是适应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加快缩小,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具体要求包括统一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城乡学校,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经费、设施、师资等办学资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城镇挤、乡村弱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dh.gov.cn/Web/_F0_0_5QLZXK4ZF4A915C3750E4C3F9B.htm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