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公安局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7851    作者: 日期:20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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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公安执法部门,主要职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大型活动安保工作、车管业务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大队在人事管理方面,隶属芒市公安局,下设城南中队、城北中队、机动中队、锦华中队、轩岗中队、法宣中队、遮放中队、勐戛中队8个部门,其中遮放中队、勐戛中队和轩岗中队为乡下中队。经费管理方面,我大队为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独立核算,经费来源是本级财政拨款。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重点工作是芒市辖区的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交通安全宣传、车管业务办理、大型活动安保工作等。芒市交警大队承担着整个芒市辖区的交通管理工作,随着近年芒市经济的发展,交通管理形势日趋严峻,但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在芒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芒市交警大队积极完成交通管理工作,辖区内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得到各界人士的肯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228.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28.7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657.5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57.53万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571.18万元,增长比例为1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运转类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228.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28.7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28.71万元(本级财力4228.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 3657.53万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571.18万元,增长比例为1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运转类经费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228.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2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1.18万元,增长比例为1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增加,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运转类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800万元,与上年一致,项目为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合同,每年支付工程款8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3685.95万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42万元,用于卫生健康支出72.22万元,用于住房保障支出68.11万元。

具体如下:

1、204020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合计2855.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包含民警、工人及辅警经费)及一般公用经费支出。

2、204022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合计3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经费及交通事故鉴定费。

3、204029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合计8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

4、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合计0.24万元,主要用于4名退休人员经费。

5、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合计90.8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合计270.51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保险缴费。

7、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40.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

8、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合计48.24万元,主要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合计23.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保险。

10、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合计68.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540.9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基本工资230.25万元,津贴补贴643.1万元,奖金19.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8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5.36万元,住房公积金68.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05.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27.7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18.24万元,水电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8万元,工会经费11.35万元,其他交通费57.66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费424.2万元,劳务费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经济科目为生活补助,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人员生活补助。

4、资本性支出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万元,项目支出800万元。基本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设备购置155万元;项目支出明细如下:基础设施建设8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5.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0.5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万元,与上年一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0.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1.41%。2021年预算购置公务用车3辆,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的原因是上年预算采购的车辆由于资金困难未能按期采购,只能改至2021年进行采购,所以购置费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下降1.41%,原因是2021年购置车辆更换旧车后,预计车辆油费及维修费会有一定的减少。

2020年年末车辆实有数为8辆,2021年需报废1辆执法执勤用车,年度内新采购3辆车后预计2021年年末实有车辆为1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大队部门整体支出预算共4228.71万元,在部门收支预算内,我大队确保完成以下目标: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芒市城区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大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力度,做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开展车管业务,进一步做好下乡便民车管考试业务;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及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类安全保卫任务;根据芒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确保芒市脱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完成好城市智能交通项目,继续实现芒市城区交通管理智能化目标;加强边境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做好边境维稳工作。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安排800万元芒市城区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经费,该项目的开展将完成以下目标:在芒市城区各条道路设置隔离栏、实施标线施划、安装监控,并对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进行建设;解决和缓解芒市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问题,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实现城区交通智能化,达到一定的社会效益,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及人民群众收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82.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83万元,增长166.66%,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征收成本增加,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为1500万元,2021年非税收入安排业务费2000万元,2021年比上年增加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1.项目名称

芒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

2.立项依据

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会议通过了《芒市城市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项目基本概况

在芒市城区设置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5.项目实施内容

1)交通管理基础设施类

交通隔离栏:道路中心隔离栏16000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隔离栏14000米,人行道隔离栏4000米。

施划交通标线45000平方米。

安装制作交通标志牌400套。

安装改造交通信号灯:新建2个路口,升级改造11个路口,维修11个路口。

2)交通执法辅助设施

交通卡口监控53套

电子警察174套

路段抓拍球机131套

网络传输设备、数据分析软件、数据存储、操作应用平台。

3)交通信号控制和警力调度的交通指挥中心建设

包括指挥中心装修、指挥大屏系统建设、指挥中心会议音响系统安装、数据中心系统安装。

6.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合同价款共48489640元,由本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以来,2019年实际支付4500000元,2020年实际支付5500000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资金8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1年的实施计划为在各条道路设置隔离栏、实施标线施划、安装监控,并对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进行建设。

8.项目实施成效

解决和缓解芒市交通秩序混乱、交通拥堵问题,完善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实现城区交通智能化,达到一定的社会效益,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及人民群众收益。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未做新增资产预算,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200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2021022209570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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