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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芒市公安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算单位支出情况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芒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提供安全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芒市公安局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7个大队、1个指挥中心、4个室、11个派出所、4个拘押场所(1个看守所、1个拘留所、1个三非遣反站、1个特殊关爱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坚定有力抗击疫情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
3.以强烈的攻坚意识,坚持不懈扫黑除恶和推进“六清”工作
4.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持之以恒建设立体防控和整治治安问题;
5.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大力推进基层警务改革和优化警力配置;
6.以强烈的公正意识,严格案件审核批转和提升规范执法素能;
7、以强烈的群众意识,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和整改落实工作;
8、以强烈的忠诚意识,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4人,其中:行政编制4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80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62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26.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79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9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832.80万元,增长20.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32.80万元,增长20.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机关工资福利收入预算增加;二是疫情补助资金预算增加;三是临时人员预算增加工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626.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26.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626.08万元(本级财力16,626.08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793.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793.2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793.28万元(本级财力13,793.28万元)。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13793.28万元对比增加2632.80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机关工资福利收入预算增加;二是疫情补助资金增加;三是临时人员增加工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626.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62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26.08万元,与上年13793.28万元对比增加2632.80万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机关工资福利收入预算增加;二是疫情补助资金增加;三是临时人员增加工资;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年初预算安排德宏武警支队芒市中队营房建设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2040201行政运行11,049.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13.87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2040203机关服务16.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40220执法办案215.0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德宏武警支队芒市中队营房建设;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0万元,主在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民警、职工、事业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049.25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辅警各类社会保险基金缴费;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5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工伤及生育保险缴费;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1.8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缴费;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54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0201 住房公积金469.9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职工单位补助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6,426.08万元。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11049.89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628.77万元、津贴补贴3,531.67万元、奖金135.73万元、津贴补贴850.56万元、办公费50.00万元、水费30.00万元、电费40.00万元、邮电费40.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维修(护)费5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11万元、工会经费78.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7.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0万元、生活补助118.80万元、生活补助198.00万元、工会经费9.42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08万元、生活补助118.8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5.54万元、医疗费补助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生活补助118.80万元、被装购置费13.74万元、生活补助7.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75.72万元;
2、2040203机关服务支出16.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85万元、津贴补贴3.46万元、奖金0.49万元、绩效工资2.49万元、绩效工资2.40万元、劳务费1.54万元、工会经费0.23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6.5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6.55万元;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0万元;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1.86万元。其中: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1.86万元;
6、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3万元;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64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6.64万元;
8、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12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4.12万元;
9、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90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90万元;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469.9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69.91万元;
11、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95.25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5.25万元;
12、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54.00万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4.00万元;
13、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80万元。其中:办公费4.80万元;
14、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13.87万元。其中:差旅费393.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50.00万元、租赁费905.52万元、办公费428.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万元;
15、2040220执法办案215.00万元。其中:专用材料费215.00万元。
经济科目分组:项目支出200.00万元。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00.0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20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芒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芒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芒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5.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00万元,增长571.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公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公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公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00万元,增长6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600.00万元,增长6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增加600.00万元,由于芒市公安局现有车辆使用年限较长,每年需要大量的经费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现有车辆已满足不了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为了更好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各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芒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2021年计划购置执法执勤车28辆,因此造成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大幅度增加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1年年度预算总资金16,62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6,426.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00万元。
绩效总体目标:通过2021年预算经费使用,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完成芒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芒市社会治安稳定。
目标2:严厉打击各类案件犯罪,确保芒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目标3: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及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各类安全保卫任务。
目标4:根据芒市委、市政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确保芒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圆满完成。
目标5:大力抓好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工作。
目标6:进一步抓好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目标7: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1年度项目预算总资金200.00万元,武警中队营房建设和智慧磐石工程项目,通过项目预算经费使用,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目标1:完成武警中队营房建设和智慧磐石工程建设项目。
目标2:严厉打击各类案件犯罪,确保芒市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目标3: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及各级党委政府交给的监所看押任务,确保芒市社会高度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7.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81万元,减少7.58%,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所以年初预算公用经费随之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行政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公安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芒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含武警中队营房建设和智慧磐石工程)
二、立项依据: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武警德宏支队芒市中队营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三、项目实施单位:芒市公安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芒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含武警中队营房建设和智慧磐石工程)总规划用地面积18920.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77平方米,本次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包括16个子系统。
五、项目实施内容: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包括16个子系统。
六、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市级安排经费200.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根据芒市看守所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含武警中队营房建设和智慧磐石工程)实施方案施工。
八、项目实施成效:通过2021年部门预算市级安排经费使用,完成武警中队营房建设和智慧磐石工程项目,为监所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五)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本部门未做新增资产预算,故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111
[附件: 芒市公安局2021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22035556967]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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