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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公安局主要职能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面对特殊而意义重大的2020年,芒市公安机关在州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特别关心、关怀和监督、指导下,忠诚履行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核心使命,特别是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防控责任面前,一往无前,夜以继日,充分发挥关键时刻冲在前、打得赢、战得胜的忠诚担当,统筹推进“治慵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三个规定“回头看”、“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警实战大练兵以及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各条战线捷报频传,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和政治自觉,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获取缅动态、防住敏感事、盯住重点人、控住危险物、守住关键点、卡住交通线、管住互联网、稳住社会面,实现风险要素采集率、重点人员稳控率、重大风险预警率“三个100%”。
(二)以强烈的担当意识,坚定有力抗击疫情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自春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和全省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一级勤务”模式,连续11个月取消休假,全天候连轴转,领导责任分工机制,抽调651名骨干充实“指挥部、边境防控、边境调研、大数据合成作战、三查四告知、打击偷渡突击队”6大专班力量实体化运作,将疫情防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与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多管齐下,合力推进。抗击疫情方面,积极采取“四管三严”防控措施(即设置卡点管入口、数据研判管轨迹、边境封控管偷渡、严厉打击管犯罪;严密控网格、严守关键点、严管社会面),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发现”疫情防控线。
(三)以强烈的攻坚意识,坚持不懈扫黑除恶和推进“六清”工作。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长效治”和“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紧扣“六清”主线,决战决胜收官之战。一是线索清仓。二是逃犯清零。三是案件清结。四是网伞清除。五是黑财清底。六是行业清源。
(四)以强烈的服务意识,大力推进基层警务改革和优化警力配置。坚持心往基层想、劲往基层使、物往基层流、政策往基层倾斜理念,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切实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五)以强烈的公正意识,严格案件审核批转和提升规范执法素能。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抓住“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责任”五个关键环节,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
(六)以强烈的群众意识,扎实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和整改落实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件(主办20件,协办5件)。20件主办件中,州政协提案2件、市政协提案15件、市人大建议3件,内容涉及交警、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等领域。25件建议(提案)已全部按要求办结,均为“满意”。
(七)以强烈的忠诚意识,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芒市公安局、芒市人民政府看守所(但合并公安局做部门决算,未单独做部门决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1人。其中:行政编制4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9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中民警353人、行政工勤人员89人、事业人员2人(无编制)。
离退休人员8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0人。
实有车辆编制38辆,在编实有车辆39辆(其中1辆无编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8,79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42.28万元,占总收入的97.6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1.41万元,占总收入的2.4%。
与上年对比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793.69万元,2019年度收入合计15872.68万元,2020年度收入与2019年度收入相比增加2921.01万元,增长18.4%,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增加;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8,342.28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5,645.67万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相比增加2,696.61万元,增长17.24%,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收入增加,特别是疫情专项经费增加;2020年其他收入451.41万元,2019年其他收入227.02万元,2020年其他收入与2019年其他收入相比增加224.39万元,增长98.84%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公安机关及其他部门通过专用账户拨入业务费及相关部门协作办案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8,71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0.65万元,占总支出的81.31%;项目支出3,499.00万元,占总支出的18.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719.65万元,2019年度支出合计15720.82万元,2020年度支出合计与2019年度支出合计相比增加2998.83万元,增长19.08%,增加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支出增加;2020年基本支出合计15,220.6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合计14716.22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合计与2019年基本支出合计相比增加504.43万元,增长3.43%,增加主要原因是民警工资增加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020年项目支出合计3499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合计1004.60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合计与2019年项目支出合计相比增加2494.4万元,增长248.3%,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0.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3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580.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96%。
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16.22万元,2020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2019年度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相比增加504.43万元,增长3.43%,增加主要原因是民警增加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99.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1,004.6万元支出,增加2494.4万元,增长248.3%,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是看守所建设;二是用于办理各类案支出,2020年芒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芒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各类案件侦破工作,三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46.48万元对比增加2695.04万元,增长17.22%,增长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92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办理各种案件等(相关支出情况);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3.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主要是办理案件支付的劳务费、办公费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相关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31万元,完成预算的11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法预见情况发生,如各类案件增加、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加重,使用车辆的频率增大,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8.77万元,增长48.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9.51万元,增长4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4万元,减少86.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无法预见情况发生,如各类案件增加、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加重,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1万元,占99.9%;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占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无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31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主要用于开展巡逻、案件侦办、日常工作、安全保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公安机关检查、业务指导、督察工作(相关工作,接待批次2及人次20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相关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公安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3.64万元,与2019年2,323.33万元对比增加110.31万元, 增长4.75%,主要原因是扫黑除恶、安保、维稳、日常巡逻等公安工作任十分务繁重,因此增加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安保、维稳、日常巡逻、侦办各类案件日常支出,如办案差旅费支出、侦办各类案件办公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芒市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14690.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50.77万元,固定资产6717.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622.82万元,无形资产0.001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6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28.0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56.57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537.1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报废摩托车8辆),账面原值10.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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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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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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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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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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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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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6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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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0.77
|
6717.25
|
2334.65
|
9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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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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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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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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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建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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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0.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7.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附件: 芒市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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