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000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将芒市城市建成区内原市文体局履行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出交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
2.将市文化体育局除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外的职责、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责、市旅游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文体广电旅游局集中履行。
3.机构改革后,机构名称由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变更为忙时文化和旅游局,体育及广播电视管理职能分别划至芒市教育体育局和芒市委宣传部,文旅居主要承担文化和旅游管理职能工作。为方便区别,下文中部门名称统一用芒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芒市文旅局。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芒市文化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有关文化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措施、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化、体育各类经费,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宏观安排、调整市民族艺术和专业体育工作的布局;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体育人才培养,制定文化、体育各类专业教育和科研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和组织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是对民族艺术的创作和优秀作品的生产。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工作和文化馆(站)业务建设,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4.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图书馆、文物考古、博物、展览事业,群众性体育工作和各类体育竞赛项目的训练及老年体育活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重大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市体育场(馆)的业务建设。
5.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省、州有关规定,对全市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监督、指导、管理和稽查。组织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6.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广播电视媒体宣传工作。
7.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电视台、农村广播电视网;监督管理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卫星电视广播节目的收录播出业务。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8.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收转站建立、撤销等事宜的申报及全市广播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的管理和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基层电影队伍的管理。
9.加强广播电视电影队伍建设。按照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和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10.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车队、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导游队伍、旅游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11.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景区景点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全市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做好申报和评审,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吸纳利用外资。
12.管理旅游市场秩序、监督旅游业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3.拟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目标,组织和协调全市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及旅游统计工作,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14.组织全市旅游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旅游协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注:机构给改革后体育只能划归教育体育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能划归芒市委宣传部,我局主要承担文化旅游管理职能)。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1周年,是新时代芒市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是芒市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大有作为、应有作为的一年。未来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行动指南,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五次全会、市三届二次人代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服务体系标准化、体育事业全民化、广电影视优质化、旅游产业全域化”的目标,实施乡镇文化站标准化建设、百场文化培训全民阅读走基层、百场文艺下乡演出进村寨、千场公益电影进乡村、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质量提升和全域旅游全面发展等重点工程,全面推动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繁荣发展。
1.、在项目建设上下功夫,力争在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芒海、勐戛、中山、遮放4个边境乡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三台山、勐焕街道2个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申报芒市镇、风平镇、五岔路乡、遮放农场4个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为乡镇文化站、村组文化活动室配备一批文化器材,申报建设一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力推进74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加大项目整合优化力度,对全市尤其是村组文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普查,摸清底数,调整优化储备项目,储备一批优质项目。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策划一批、落实一批、实施一批项目,努力改善我市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
2.、在群众性文化活动上下功夫,力争在文化惠民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农民享有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抓住时节时机,充分利用国庆节、春节和泼水节、目瑙纵歌节等重大节庆,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满足城乡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加大“两馆一站一屋”免费开放力度,确保公益性文化设施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探索数字文化馆建设和农家书屋管理使用新模式。实施百场文艺下乡演出活动,全年文艺下乡演出不少于100场次;启动一个民族一台戏展演活动,复排两部傣戏。实施百场文化培训、全民阅读走基层活动。积极开展基层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办好各类培训班,加大基层文艺队伍培训力度,全年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推进全民阅读进基层活动,打造书香芒市。开展“书香芒市·温情家书·勐焕旧颜”旧书信、老照片和“书香芒市·文化傣乡”征集征文活动,出版傣族民间故事汉傣双语绘本《召玛霍》系列丛书一,开展道德小剧场课本剧推广活动;开展好“4.23”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统筹建设乡镇、行政村两支文化队伍建设,实施文化站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配齐村级文化队伍,打造培育10支文艺宣传队伍,培育2—3名德艺双馨的文艺骨干。开展芒市地区群众文艺最高奖“金梅奖”评选活动,创作文艺精品为全省“彩云奖”大赛准备。加大文化交流力度,争取举办滇西八县(市)区文艺研讨会。做好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前期准备工作。
3.、在文化遗产保护上下功夫,力争在非遗文保工作上实现新突破。打响我市进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族剪纸”项目这一文化名片,将傣族剪纸艺术推向新的高度;完成芒市文化宣传窗口—芒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建设;争取建设芒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族剪纸”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傣族象脚鼓舞”项目两个传承展示保护中心建设;利用芒市乡村文化旅游节的契机,争取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交流活动。加强对各级重点文物的挖掘、保护、修缮和开发利用力度,全力配合做好滇缅公路与西南丝绸之路南亚廊道遗址调查工作,为州市级文物配置一批消防器材,将小礼堂、遮放洞尚允佛塔、日军碉堡纳入省级文物申报范围,实施铁成佛塔修缮保护工程,做好铁成佛塔申报国家级文物前期准备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开展重走滇缅公路活动,出版《芒市文物集》一书。
4.、在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上下功夫,力争在创建平安行业上实现新突破。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强化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巩固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成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争取组建芒市旅游警察大队,加强日常检查和市场巡查,加大对乡镇文化市场监管,强化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继续搞好文化旅游市场法律法规、安全培训,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做好打击收缴盗版音像制品的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带有政治性、暴力、色情淫秽等内容的非法出版物;加强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扫黄打非”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扫黄打非”整体水平。加强对“平安网吧、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旅游”统筹和创建工作,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转变和履行好职能职责。
5.、在发展体育事业上下功夫,力争在全民健身上实现新突破。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扎实推动体育事业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加快体育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省、州体育项目及资金,争取建设1—2块足球场,实施一批全民建设体育基础设施项目;提高赛事水平,推动沙滩排球项目落户芒市,办好2019年全省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争取举办全国青少年沙滩排球锦标赛、成人邀请赛。推动芒市地区“孔雀杯”运动会品牌赛事升级,融入更多比赛项目,建立三年一届的赛事机制,办好芒市地区首届农民运动会、43届元旦越野赛。探索建立芒市少体校总分校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在乡镇中小学校增设1—2所分校,增加1—2个田径、篮球训练点,分校日常训练实现常态化。努力抓好老年体育事业,广泛动员组织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老年人走出家门开展文体活动,加强示范组织、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办好孝老爱亲活动。开展好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培训,提升体育工作服务水平。指导好各乡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支持好各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
6.、在广播影视传媒事业上下功夫,力争在广播电视事业上实现新突破。继续推进广播电视基层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好遮放南冷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确保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实现开播。落实好地方节目无线覆盖网三期工程建设任务,着力提高地方节目覆盖率。完成好74个村综合文化服务覆盖工程广播项目,加强与省、州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请示和对接,为全面实施市、乡、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做好准备。继续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维护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市场运作的服务管理体系。抓紧抓好广播电视行政监管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严格规范点播院线经营监管和审批,规范院线市场;争取建设1—2家乡镇数字放映院,探索建立院线合作发展平台;实施千场公益电影进乡村工程,发挥好公益电影宣传禁毒防艾、普法宣传等宣传教育功能,全年完成农村电影放映1000余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文旅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文旅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主要是离休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机关公务用车1辆,文工队微型车1辆,文艺演出大篷车1辆,图书流动车1辆,文化馆流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341.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1.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75.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1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9年度收入4341.19万元较2018年4845.3万元减少504.11万元,减少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减少,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减少,费用相应减少,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旅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34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29万元,占总支出的31%;项目支出2994.9万元,占总支出的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较2018年度的5093.71万元减少75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2018年1579.95万元减少233.66万元,项目支出较2018年3513.76万元减少518.86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旅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46.29万元。与上年1579.95万元对比减少233.66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预算调整,人员指出数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173.81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87.1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3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4%,资本性支出7.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5%。(由于人员工资水平不一,人员保障部分不宜按人均计算,办公费等支出人均约2.2万元,但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资料汇编、广告宣传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旅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94.9万元。与上年3513.76万元,对比减少518.86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出,导致相应项目划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旅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4341.19的89.26%。与上年4717.66对比减少842.63,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机构变动,相应工作职能划转后,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芒市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清欠民营企业欠款和基本支出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5%。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图书馆、群众文化、文化创作与保护、文物保护、群众体育、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等专项业务支出;
3.城乡和社区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3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主要用于芒市田园观光区基础建设项目。
5.农林水支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7%,主要用于乡村旅游发展和脱贫。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民族特殊旅游村寨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安排旅游厕所建设资金;
7.住房保障等其他支出141.1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文旅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2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2.6万元的211.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8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开展各项文体、广电、旅游工作都本着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控制支出。1、公务接待费对于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2、2019年由于无公车购置,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局机关仅有1张公务用车,文工队1张皮卡车及三辆公益性用车(文化大蓬演出车、电影流动车、图书流动车),公车5辆,租用车辆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下降幅度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8.1比2018年33.79万元减少25.69万元,下降7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51万元较2018年8.81万元减少3.3万元,下降3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5万元,较2018年4.99万元减少0.54万元,下降10.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各项文体、广电、旅游工作都本着厉行节约,严格审核控制支出。1、公务接待费对于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接待。不超范围、超标准支出。2、2019年,由于无公车购置,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局机关仅有1张公务用车,文工队1张皮卡车及三辆公益性用车(文化大蓬演出车、电影流动车、图书流动车),公车5辆,租用车辆费用列入其他交通费用支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下降幅度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占55.32%;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占44.6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文旅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25万元,与上年222.81万元减少94.56万元,主要由于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出,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文旅局资产总额21889.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42.87万元,固定资产947.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0555.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740.6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148.9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927.17万元增加19.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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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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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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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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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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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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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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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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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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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28 |
97.37 |
0 |
482.48 |
0 |
10555.3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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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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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芒市文旅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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