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501000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芒市供销社主要职能: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规划;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所属企业管理指导等工作。
(1)、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供销合作社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5)、组织所属企业的工商登记和年检。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供销业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认真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芒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47家,信息异常的有41家,其中:根据市供销社规范化管理要求目前已注销18家,由于经营困难,准备注销的19家,愿意积极整改想继续经营的4家;
2、推进发展合作金融实体或服务机构1个,在努力争取完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芒市供销社金融家底不厚,金融人才欠缺。建议由州社建立州级公司各县市设分公司。
3、完善“三会”制度1个,由于芒市供销社主任罗利宏同志于9月27日刚刚到任还未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建议州社先行开展。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任务4个,现已发展目标合作社5个,年底可以超额完成任务。二是供销社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任务1个,争取完成。三是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任务1个,对照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标准,芒市供销系统2019年没有达到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民主管理不健全,目前我们已经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导要求,明年将见成效。四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任务1个,已组建遮放户闷惠农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5、改造提升、创建新型基层社1个,提升遮放镇供销社已完成。
6、试点村上建基层社1个,正在努力建设风平镇等稿村基层社。预计年底可以完成。
7、改造提升综合服务社任务2个,年底可以完成。
8、食用菌任务总产量1800吨,总产值3200万元,年底可以超额完成。
9、教育培训60人次,目前完成32人次,年底可以超额完成。
10、完成芒市叁叁农资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德宏州佳禾农产品开发专业合作社茶树菇种植试验示范基地项目验收;
11、继续做好农药、化肥的农资供应统计工作。按照州供销社的要求,由财务股每个月认真做好统计,对全市农资量提供参考;
(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主要领导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部署会、签订责任书,检查考核,做到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事项督办;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加强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供销社认真开展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坚持把中央精神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又紧密结合干部思想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安排、专题学习、专门听取报告会10余次,开展结合“谁分管 谁谈话”对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共3次10人,观看警示教育片(清风云南、反腐枪声)3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学习教育2次,感受学习革命精神,参观罗志昌纪念馆2次,罗志昌故居1次。认真关注各级纪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积极组织干部参加每个月的党规党纪“微测试”。在职4名党员完成到社区报到服务工作,2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一期学习培训。
3、认真开展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一是及时动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正视问题,发动党员群策群力,针对存在软弱涣散的具体情形逐条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把整改落实抓到实处,不走过场,限时对标整改;配齐支部委员,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二是建立机制。完善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各项制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强化认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突出重点、狠抓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按照“一岗双责”领导干部既要担负起岗位的本职工作责任,又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每年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今年6月份,全社3个内部机构共调整完善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防控措施10条;查找出个人廉政风险点22个,制定防控措施28条。三是深挖干部兼职、吃空饷等领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并签订承诺书,研究制定了长效机制;四是为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我社认真按照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坚持把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内民主监督,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截至目前我社已公开党务政务信息155条。
(三)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为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芒市廉政要情,以“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为主题的专题活动,紧紧抓住领导和党员干部及挂钩点腊掌村党员,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等35人次。通过学习,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是领导干部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二是要从相关人员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反思。自觉从严从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德宏州治理慵懒散漫六条规定》和《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三是“八小时之外”要加强自律,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谨慎交友,远离不良嗜好,自觉强化纪律和责任意识。
2、着力强化监督检查。芒市供销社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目瑙纵歌、泼水节等少数民族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各种名义收受企业和个人的“红包”、礼金;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消费、违规参加各种聚会、变相公款旅游等行为;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私设“小金库”、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
(四)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州、市、镇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我社做到全力支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务实苦干,攻坚克难,科学制定精准脱贫攻坚计划,一是认真开展各项慰问及经费投入,2019年开展春节慰问共计6800元,腊掌村三八妇女节活动赞助3000元,帮助助缴建档立卡户20户保险费2000元;投入16户建档立卡户院场硬化计划约48000元;二是积极完成建档立卡户帮扶项目:14户建档立卡户享受风平镇政府产业扶持;20户建档立卡户已全员有安全稳固住房;建档立卡户义务教育内2人享受免除学杂费、书费、营养餐等义务教育补助;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100%参加新农合,符合条件的100%参加了大病统筹,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符合低保条件的2户已纳入低保保障;5户建档立卡户聘为生态护林员,每人年工资1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32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人,参加农村技能培训20人。
(五)抓好依法行政、信访和禁毒防艾、扫黑除恶等工作
1、严格履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芒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每月按时上报脱贫攻坚问题线索表、芒市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起底”月报表,开展脱贫攻坚学习、部署会议8次,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老干部、基层合作社企业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传达学习会6次。
2、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强化自身建设。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供销社坚持科学用人的标准和原则,杜绝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对年度干部职工人事调整和岗位调整认真进行集中讨论,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并以下发文件通知的形式在全进行公示、公开,年度未发生违规任用干部问题。
3、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多年企业改制以来,土地证未办理125宗,2019年1月底已全部发放到改革改制职工手中。
4、截至目前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巡河工作4次,每月按时上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统计表、开展河长制工作月报表。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联合江东乡政府开展“落实河湖长制清河行动 ”,对南戛河周围垃圾进行了清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7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31万元,占总收入的85.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8万元,占总收入的14.24%。与上年对比2018年收入合计188.96万元,减少了14.85万元,-7.85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96万元,减少39.65万元,-20.98 %;其他收入0万元,增加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本着厉行节约,遗属死亡2人所以导致总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原因是我单位污水管网不达标需改造,此笔费用为改造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6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1万元,占总支出的79.88%;项目支出34.0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188.96万元,减少19.81万元, -10.48%。其中:基本支出177.66万元,减少42.55万元,-23.95%,项目支出11.30万元,增加22.74万元,201 %,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污水管网不达标需改造,改造费预付款19.84万元。16年项目支付叁叁公司网络体系建设14万元,固定资产采购0.2万元。所以项目支出增加,本着厉行节约原则,遗属死亡2人,所以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11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日常支出177.66万元减少42.55万元-23.95%,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原则,遗属死亡2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04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项目支出11.3万元增加22.74万元201%,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污水管网不达标需改造,改造费预付款19.84万元。16年已验收项目扶持资金名称:州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困难与19年支付叁叁公司网络体系建设14万元,固定资产采购电视机0.2万元。用于单位观看云岭先锋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27%。与上年2018年支出合计188.96万元对比减少 39.65元,-20.98 %。主要原因分析,2019本着厉行节约原则所以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主要用于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4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9.57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5.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主要用于2160201行政运行91.26万元216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6.53万元;
5.其他(类)支出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2299901其他支出1.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61.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17万元,下降1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17万元,下降185.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2019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交流学习、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8年度21.69万元减少5.8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0.41万元,邮电费2.46万元,差旅费1.12万元,培训费0.64万元,差旅费1.12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0.63,其它交通费用5.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9.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6万元,固定资产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8年资产总额4.08万元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88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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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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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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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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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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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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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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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16 |
4.96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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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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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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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基金支出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501111
[附件: 供销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310465329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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