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芒市大河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德办发〔2020〕25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芒市大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缓慢”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2019年度,虽然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已改善为Ⅳ类,较上年同期相比,水质由Ⅴ类上升为Ⅳ类(总氮单独评价,若总氮参与评价,水质类别仍为劣Ⅴ类),但仍未达到《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规定的Ⅲ类水要求。经查阅近三年德宏州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芒市大河风平断面水质超标时段,主要集中出现在每年的2-7月,但芒市政府并未认真组织研究分析,加之有关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意识不强,芒市大河河道综合治理方案出台较慢,导致工程进展滞后,芒市大河主要污染物指标居高不下。此外,芒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芒市大河治理方案》中芒市大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时限为2019年11月至2020年11月,即使按期完成工程项目,届时完成2020年水质达到Ⅲ类考核目标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芒市大河河道内围垦种植和岸边堆肥的清理工作,同时,开展禽鱼禁养区划定、渔业养殖废水污染治理、河岸两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但直至2019年5月,芒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才依托“铁腕清源”行动开展整治,2018年—2019年5月期间,有关整治工作基本处于停滞。按照芒市大河新的清理整治要求,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应取缔清理畜禽养殖50户、养殖面积28.8亩,截至督察进驻时,只完成畜禽养殖21户、养殖面积14亩的清理工作。另外,河道外养殖污染治理不彻底,南木黑河户允村附近约20家鱼塘虽已停止养殖,但鱼塘周边原从事养殖的人员仍在居住,原养鱼塘中用于鱼塘补水的进水口未实施有效封堵。”
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加快推进芒市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PPP项目,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城区6条河道清淤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板过河、南秀河河口湿地建设;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7.9 km河道截污和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完成情况:芒市已加快推进大河综合治理(一期)暨清塘河水库备用水源地保护建设PPP项目,现已完成城区6条河道清淤共计25.11km;完成板过河湿地、南秀河河口湿地、南木黑河湿地建设;完成河道护岸建设19.627km;完成城区15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敷设12.461km,完成河道截污建设28.0558公里,完成芒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
整改措施2:“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芒市大河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户清理取缔及水产养殖污染源整治;2020年6月30日前,对南木黑河上游户允村的鱼塘进水口实施有效封堵,防止鱼塘养殖死灰复燃;2020年12月31日前,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芒市大河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及时清理整治随意倾倒垃圾、违规种植养殖等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芒市大河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户清理取缔及水产养殖污染源整治工作,共清理取缔畜禽养殖户50户,取缔水产养殖户60户,共196个鱼塘;已完成南木黑河上游户允村鱼塘进水口封堵工作,由芒市水利局和风平镇配合加强巡查,防止鱼塘养殖死灰复燃。建立河长制工作制度及考核监督体系,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芒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芒办发〔2017〕64号),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随意倾倒垃圾、违规种植养殖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验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芒市组织开展了“芒市大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缓慢”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验,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联系电话:0692-213200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仙池路55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