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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27736   作者:  日期:2021/12/31

 

有效应对当前境内外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确保疫情“不输入、不反弹、不外传”,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出芒市要求

(一)芒市居民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边境地区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市、区、旗)。

(二)进出芒市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德宏抗疫情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以下简称“两码”绿码),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其中:边境严管识别区非必要不进出,确需进出的还需持有属地指挥部签发的通行证明。

二、重点人员管理

(一)“附件1”所例八类重点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告,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进行管理。管理措施解除前限制流动。

(二)全市城乡居民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防护,注意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异常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行业场所防控

(一)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场所、居民小区、村组要严格“三个严禁”要求,认真落实扫码查验测量体温督促佩戴口罩、职工健康监测、场所通风消毒防疫措施。发现扫码为黄码、红码人员,要立即将安排到空旷的临时隔离区域第一时间报告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电话:0692—2114921

(二)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规定,按相应频次进行采样检测。

四、聚集性活动管控

(一)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社区(村)报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聚会、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展销活动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不得举办“杀猪宴”。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三)各单位团拜、联欢、聚餐、年会、大型慰问等单位聚集性活动暂缓举办。内部会议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规模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防控措施。

四)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尽量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根据国内外研究结果显示,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感染、预防再传播,特别是预防重症和死亡等方面都有明显效果。全市3岁以上适宜接种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要及时联系社区(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8岁以上接种第二剂满6个月的,尽快接种第三剂加强针。

、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

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疫情防控组织领导,认真排查管理返乡八类重点人员,全面统筹好辖区各项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且屡教不改的市场主体,一律关停整改。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广大城乡居民要当好健康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规定,积极响应和参与疫情防控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共同巩固筑牢全市防疫安全屏障

七、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对拒不执行通告要求,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1.重点人员常态化分类管理措施(点击可下载)

2.芒市各乡镇、街道、农场联系电话(点击可下载)

3.芒市辖区发热门诊和发热哨点诊室(点击可下载)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31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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