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20〕号),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和意义
根据《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云政函〔2020〕56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云财农〔2020〕116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函〔2020〕31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糖料甘蔗产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农民利益为着力点,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实施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促进蔗农增收,降低糖业生产成本,提升我市糖业综合竞争力,维护国家食糖供给战略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州下达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3年累计推广14.5万亩;实施的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3年累计推广面积11.58万亩;机械化统防统治作业3年累计推广面积10.5万亩;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3年累计推广面积11.8万亩;机械化联合收获3年累计作业面积0.28万亩,收获1.35万吨;机收甘蔗运输3年累计1.35万吨;蔗叶机械粉碎还田3年累计推广面积6.45万亩。具体分乡镇推广任务见(附表1)。
通过开展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加快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和配套甘蔗技术措施推广应用,提高蔗区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基本实现新植蔗健康种苗全覆盖,甘蔗全程机械化生产水平有效提升,亩产量提高15%以上,蔗糖分提高0.5-1%。
(二)补贴对象。糖料甘蔗种植主体,包括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蔗农和其他实际种植者。
(三)补贴标准。糖料甘蔗脱毒、健康种苗按当年新植面积每亩补贴350元,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170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20元。
(四)资金来源。中央承担50%,省配套45%,州级财政配套1.5%,市级财政配套3.5%。
(五)补贴方式。采取先种植、先作业、后补贴、直补到卡(账)的方式。
三、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及地点
(一)实施时间
2020年实施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实施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2022年实施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以新种植的脱毒、健康种苗,实施的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机械化统防统治作业、机械化培土作业、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机收甘蔗运输、蔗叶机械粉碎作业均纳入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
(二)实施地点。芒市2020-2022年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地点为:风平镇、芒市镇、遮放镇、轩岗乡、五岔路乡、西山乡、三台山乡、江东乡、勐戛镇、芒海镇、中山乡共11个乡镇。
四、补贴资金使用计划
(一)新植脱毒、健康种苗:按当年新植面积补贴350元/亩,2020年下达指标4.5万亩,补贴资金1575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5万亩,补贴资金1750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5万亩,补贴资金1750万元。
(二)机械化深翻开沟作业:按当年实际作业面积补贴170元/亩,2020年下达指标3.06万亩,补贴资金520.2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3.64万亩,补贴资金618.8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4.88万亩,补贴资金829.6万元。
(三)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按年实际防治面积补贴20元/亩,2020年下达指标2.5万亩,补贴资金50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3.5万亩,补贴资金70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4.5万亩,补贴资金90万元。
(四)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按当年实际完成面积补贴25元/亩,2020年下达指标2.3万亩,补贴资金57.5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3.7万亩,补贴资金92.5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5.8万亩,补贴资金145万元。
(五)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按当年实际收获甘蔗量补贴30元/吨,2020年下达指标0.15万吨,补贴资金4.5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0.5万吨,补贴资金15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0.7万吨,补贴资金21万元。
(六)机收甘蔗运输作业:按当年实际机收甘蔗运输量补贴15元/吨,2020年下达指标0.15万吨,补贴资金2.25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0.5万吨,补贴资金7.5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0.7万吨,补贴资金10.5万元。
(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按当年实际完成面积补贴20元/亩,2020年下达指标0.35万亩,补贴资金7万元;2021年下达指标2.7万亩,补贴资金54万元;2022年下达指标3.4万亩,补贴资金68万元。
以上实施甘蔗良种良法补贴三年累计补贴资金7738.35万元,其中:2020年补贴资金2216.45万元;2021年补贴资金2607.8万元;2022年补贴资金2914.1万元。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市级财政配套3.5%的补贴资金,市级财政三年累计配套补贴资金2708422.5元,其中:2020年市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775757.5元;2021年市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912730元;2022年市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1019935元。
五、补贴申报工作要求
(一)面积核实上报工作。种植结束后由制糖企业和乡镇核实甘蔗新种面积、品种、种植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的身份证号码、惠农“一卡(折)通”账号、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在村委会进行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面积验收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农业、财政、发改、制糖企业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验收,验收时间在每年6月底以前完成,7月底前完成品种确认、面积核定、验收上报等工作,验收意见报市人民政府。
(三)发放补贴资金。每年8月底前,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材料,并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贴发放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通过惠农补贴“一卡(折)通”统一发放,其他种植主体补贴款按相关规定兑付。
(四)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应收集所有补贴资金发放等原始凭证材料,建立健全补贴档案。鼓励建立电子档案。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