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

浏览量:1124    作者: 日期:2025/12/31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2.牵头单位:市残联

3.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涉及事项:残疾人证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6.审批(服务)层级:县级

7.服务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的公民

8.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9.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10.承诺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1.是否收费:

1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13.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

14.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

15.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6.是否实行容缺办理:

17.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18.办理地址:

线下窗口办理: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C3区残联综合窗口(0692-2275617)

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

二、设定依据

(一)残疾人证事项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残发〔2017〕156号)。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

2.《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243号)。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申领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

(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云南省残联《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创业就业促进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残发〔2019〕102号)。

三、申请条件

(一)残疾人证办理

1.残疾人证新办

具有中国户籍的公民,可以申请。

2.残疾人证变更

持证残疾人姓名、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或等级更正的,可以申请。

3.残疾人证迁移

持证残疾人户口迁移后,可以申请。

4.残疾人证挂失补办

持证残疾人丢失残疾人证,可以申请。

5.残疾人证注销

持证残疾人已康复、死亡或要求注销残疾人证的,可以申请。

6.残疾人证到期换证

持证残疾人的残疾证到期后,可以申请。

7.残疾人证换领

持证残疾人的残疾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申请。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条件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且未领取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未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未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未在服刑期间。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且未享受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未享受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未领取工伤保险护理费,未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未在服刑期间。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已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可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补助。

(四)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我市居民户籍的普通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

2.毕业年度为毕业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

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

形式

来源

渠道

出具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必要性

涉及事项

非必要材料涉及情形

备注

1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办理平台

办理平台

1

必要

残疾人证、两项补贴申请填写

需勾选申请类型并填写相关信息

2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必要

全量事项

康复注销和死亡注销无需提供,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

3

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必要

全量事项

康复注销和死亡注销无需提供,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需提供

5

监护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非必要

全量事项

申请智力、精神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时须提供

 

6

居住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非必要

新办证、到期换证、变更

跨省通办及省内通办时需提供

 

7

户口迁移证明或新的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必要

残疾人证迁移

 

8

原残疾人证

原件

纸质件

其他

残联部门

1

必要

到期换证、变更、换领、迁移、注销

 

9

康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其他

医院部门

1

非必要

注销

康复注销时需提供

 

10

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1

非必要

注销

死亡注销时需提供

 

13

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原件

纸质件或电子件

申请人自备

1

必要

残疾人证和两项补贴申请

 

 

注:

1.已持有残疾人证或不需要办理残疾人证相关事项的可根据需求直接选择其它事项办理。

2.办理残疾人证业务时如想要申请其他事项需在填写申请表时追加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与残疾人证申请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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