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芒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温馨提示

浏览量:1874    作者: 日期:2025/11/5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需准备以下材料

1.芒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居住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居住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户主的第一页);

4.申请居住家庭成员开具名下无房产证明(芒市政务大厅不动产窗口);

5.非芒市户籍的有稳定职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提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或能充分证明在芒市务工的依据。如上述资料未能证实居住满一年的还需提交居住证;

6.非芒市户籍居住满 1 年及以上的其他常住人员:提交居住证、租房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7.芒市户籍人员:提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或能充分证明在芒市务工的依据(低保低收入家庭以市民政局每月共享的数据为准核实申请人员身份)。

8.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是缅籍的提供马邦丁(翻译为中文)、通婚证;

9.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丧偶的如户口本上看不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10.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提交近三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位工资收入证明或能证明工资收入的其他材料;创业人员:以申请人诚信申报和承诺为准。

11.车辆情况:车辆情况以申请人诚信申报和承诺为准。

12.申请人承诺(签字按手印)。

申请人也登录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栏-保障性住房下载《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网址为:

https://www.dhms.gov.cn/zjj/Web/_M5042_28D027U21G4CLOARFF26Z7B9IP_1.htm

二、优先配租家庭需提交的材料

1.属州、县(市)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交表时需提交市人才引进办公室证明)。

2.实际入住人员中有一至二级伤残且持有二代残疾证的(交表时提供二代残疾证)。

3.属于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交表时需提供证书)。

4.属于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交表时需提供证书)。

5.属于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交表时需提供证书)。

6.实际入住人员中有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同批次配租中优先配租低楼层)。

7.属于重点优抚家庭(交表时需提供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三、享受公租房租金优惠需提交的材料

1.芒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交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

2.芒市户籍进城创业人员提交户口本及营业执照。

3.芒市户籍地质灾害及生态保护提交所在乡镇土地管理所出具的证明。

四、配租方式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所申请小区、户型及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公开摇号配租。

2.根据小区房源的户型、数量情况,单身人士或1人家庭的登记一室一厅、单间配套(一室一厅和单间配套放入同一个摇号系统摇号,随机分配。);2人及2人以上家庭可登记二室一厅4人及4人以上家庭可登记合并户型。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关注“芒市公租房管理”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栏-保障性住房,网址为:

https://www.dhms.gov.cn/zjj/Web/_M5042_28D027U21G4CLOARFF26Z7B9IP_1.htm查看住房保障动态管理信息。今后,在芒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中涉及的提交申请、配租、续租、租金催缴等业务,我局及运营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提醒告知,请您确保预留的手机号码合法有效,并保持短信功能畅通,在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请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如您的电话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到政务服务大厅公租房申报窗口D3区进行变更登记。由于您未变更号码或自行屏蔽我局发送的短信,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望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2.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限定只能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如您及共同申请人在其他地州(市)申请过公共租赁住房的,不能再地芒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谁申请谁入住,提交申请资料时请您考虑清楚并认真填写。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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