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芒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验收公示

浏览量:802    作者: 日期:2023/12/28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省级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NO.37及《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治理问题的整改方案》芒建发〔2023〕14号文件要求,现将“芒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芒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严问题描述1. 格栅垃圾去向台账不清,部分污泥去向台账缺失2.部分污泥交由第三方单位调试设备使用,程序不合规3.污泥含水率过高(约80%),达不到垃圾进场填埋要求; 4.沉淀池存在鱼生存现象,说明存在污水管网破损河水倒灌情况或排污口河水倒灌情况5.设计处理量为3.0万吨/天,实际处理量为3.3万吨/天

二、整改责任单位

芒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工作情况

(一)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台账,格栅及生活垃圾清运时产生方与承运方相互签字确认并存档。

2.污泥转运及接收台账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填写,对缺失台账进行补齐存档。

3.严格进行备案。外部设备调试污泥使用方需到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进行备案,取得使用同意后,出具书面意见至芒市污水处理厂备案方可使用污泥。污泥拉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备案要求,不得出现随意倾倒、丢弃、买卖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备案地点拉运使用,同时将过磅记录及使用记录交芒市污水处理厂及监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

4.增加污泥晾晒时间,保证污泥含水率符合填埋要求。

5.利用厂内污泥处置设备,提高污泥处置量,尽量利用污泥处置工程处置脱水污泥,减少填埋量。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至芒市大河段进行排查检查,发现管网破损、漏损及时修复,确保地表水、河水不倒灌入污水处理厂沉淀池。

7.加大城区污水管网直排、破损、漏接等排查力度,加快雨污分流工作及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减轻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

(二)整改落实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台账,格栅及生活垃圾清运时产生方与承运方相互签字确认并存档。

2023年3月31日完成整改。已重新建立台账,格栅及生活垃圾清运时产生方及承运方互相签字存档备查。

2.污泥转运及接收台账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等有关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填写,对缺失台账进行补齐存档。

已完成整改。污泥转运及接收台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填写,已对缺失台账进行补齐存档备查。

3.严格进行备案。外部设备调试污泥使用方需到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进行备案,取得使用同意后,出具书面意见至芒市污水处理厂备案方可使用污泥。污泥拉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备案要求,不得出现随意倾倒、丢弃、买卖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备案地点拉运使用,同时将过磅记录及使用记录交芒市污水处理厂及监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

已完成整改。与外部设备调试污泥使用方签订承诺书,污泥拉运过程中严格按照备案要求,不得出现随意倾倒、丢弃、买卖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备案地点拉运使用,同时将过磅记录及使用记录交污水厂及监管部门一份备案存档备查。

4.增加污泥晾晒时间,保证污泥含水率符合填埋要求。

已完成整改。根据《芒市吉盛建材中心节能环保改造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厂市政脱水污泥制砖)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脱水污泥可用于制砖添加辅料,不再拉入垃圾填埋场处理。

5.利用厂内污泥处置设备,提高污泥处置量,尽量利用污泥处置工程处置脱水污泥,减少填埋量。

已完成整改2023年8月污水处理厂与芒市吉盛建材中心签订“脱水污泥处置协议”,除厂内污泥处置项目使用,剩余部分污泥拉到芒市吉盛建材中心作为制砖辅料使用。

6.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至芒市大河段进行排查检查,发现管网破损、漏损及时修复,确保地表水、河水不倒灌入污水处理厂沉淀池。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污水管网进行排查,解决河水倒灌情况,厂内多次组织员工对二沉池内存鱼进行打捞,今后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排查管网情况、清除二沉池存鱼。

7.加大城区污水管网直排、破损、漏接等排查力度,加快雨污分流工作及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减轻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混流情况逐步进行整改,同时加快雨污分流工作及芒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以减轻第一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

截止2023年11月,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1013.5562万吨,日处理3.03万吨,污水负荷率101%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12月27日,芒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芒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制度落实不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参与验收部门一致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302946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01号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