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401000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汇总)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芒市实际,拟定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承担由芒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足额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城镇测量、城镇景观和城市雕塑工作以及相关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城镇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和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州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对我市监管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备案,对全市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4、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对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申报;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管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防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5、负责市政道路工程、城镇供水、燃气、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保障性住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7、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职工教育及全局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10、保持广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园林绿化整体美观,水电畅通供给,公厕保持干净卫生;维护广场正常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文明执勤;保持广场正常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给芒市人民一个环境优美的娱乐休闲健身的场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重点工作为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垃圾污水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芒市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降尘洒水、粪便清运、公厕保洁及垃圾填埋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单位)
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事业单位)
3.芒市广场管理所(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1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退休人员已由社保部门管理并发放工资)。
实有车辆编制23辆,在编实有车辆54辆。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2人),事业人员1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31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1.89万元,占总收入的92.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1.38万元,占总收入的7.25%。与上年对比增加59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租房入住率大幅提高,租金收入增加。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8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9.72万元,占总收入的91.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79.14万元,占总收入的8.64%。与上年对比,2016年住建局决算总收入1472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1.26万元,占总收入的94.63%;其他收入790.16万元,占总收入的5.37%。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下降因为项目资金的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因为公租房入住率大幅提高,租金收入增加。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576.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6.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78.57万元,增幅为61.2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城市综合治理临时聘用保洁人员劳务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行费用,以及上年收入支出调整为暂付款,上年收支减少故本年增幅比例过大。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24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8万元,占总收入的86.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2.25万元,占总收入的13.03%。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了43.94万元,增长了21.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29.22万元,占总增长14.36%;其他收入增加了17.61万元,占总增长8.65%;事业收入减少了2.89万元,占总收的-1.42%。主要原因分析:1、是2017年人员经费大幅度增长,2、是由于2017年举办国际.泼水狂欢节。由于上面两种原因造成2017年总收入增加了43.9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4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0.24万元,占总支出的32.83%;项目支出9636.77万元,占总支出的67.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24.1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的减少。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2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04万元,占总支出的18.01%;项目支出9448.97万元,占总支出的81.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457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5.01万元,占总支出的12.94%;项目支出12686.18万元,占总支出的87.06%,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资金的减少。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57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3.85万元,占总支出的94.17%;项目支出150.18万元,占总支出的5.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976.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城市综合治理临时聘用保洁人员劳务费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24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35万元,占总支出的84.89%;项目支出37.62万元,占总支出的15.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多支出了52.23万元,增长了26.55%。其中基本支多支出了23.61万元,占总增长的12%;项目支出增加了28.62万元,占总增长的14.55%。主要原因分析:1、是2017年人员经费大幅度增长,2、是由于2017年举办国际.泼水狂欢节。由于上面两种原因造成2017年总支出增加了52.2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7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85.7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86%。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7.08万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用于保障机构人员经费开支1885.0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的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63%。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3.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8.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城市综合治理临时聘用保洁人员劳务费,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运行费用,以及上年收入支出调整为暂付款,上年收支减少故本年增幅比例过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72%。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7年度用于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35万元。与上年对比多支出23.61万元,增长了12.58%,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7年大幅度调整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14%,与上年对比多支出了1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86%,与上年相比支出了-0.08%。本单位人数共有39人,年人均支出5.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3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49.4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垃圾污水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芒市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降尘洒水、粪便清运、公厕保洁及垃圾填埋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2017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48.9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6年专项支出12686.18万元,减少原因为建设项目资金的减少。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购置车辆及房屋。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购买2辆垃圾车支出77万元。用于新华路中转站停车房、垃圾场分检中心围墙及垃圾车渗滤液调节池安装支出73.18万元。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7年度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多支出了28.62万元,增长率为318%。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在广场举办了国际.泼水狂欢节。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具体项目:1、是维修洗礼台开支了4万元;2、修广场喷泉开支了18.3万元;3、维修广场的看台植草砖和其他零星工程共支出了15.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6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5%。与上年对比增加9110.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人员工资、抚恤金;
3.节能环保支出177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主要用于垃圾污水项目建设;
4.城乡社区支出1081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会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接待费、交通费、抚恤金、政府奖励金 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拆迁补偿。;
5.住房保障支出54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保障房项目业务费、保障房基础设施建设、安置补偿、拆迁补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9万元,完成预算的98.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4.60万元,完成预算的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的94.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充分,坚决按照预算执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90.25万元,增长88.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4.77万元,增长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48万元,增长44.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原人防办2012年购置的5辆特种用车,因无车辆编制无法落户没有付购车款,于2017年支付尾款后车辆进行落户;二是芒市征收安置办的账务由我局代理做账,其接待费一并计入我局,所占比例超1/3;三是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对接相关工作业务量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60万元,占90.75%;公务接待费支出17.79万元,占9.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4.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32.11万元,购置车辆6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原人防办2012年购置的5辆特种用车,因无车辆编制无法落户没有付购车款,于2017年支付尾款后车辆进行落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1辆。主要用于园林绿化特种用车、环卫特种用车、广场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7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7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征收拆迁安置、工作业务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芒市征收安置办的账务由我局代理做账,还有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相关工作业务量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业务委托费、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757950.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361.65万元,固定资产8863.9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38991.35万元,无形资产28.82万元,其他资产:公共基础设施125711.1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6449.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7.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9辆,账面原值119.5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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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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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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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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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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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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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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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57950.92 |
84361.65 |
8863.94 |
5513.57 |
1228.51 |
200 |
192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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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991.35 |
28.82 |
125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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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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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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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61.26万元,其中:货物923.09万元、工程273.90万元、服务16464.2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401111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汇总 [附件: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版-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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