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浏览量:11786    作者: 日期:2018/10/11

一、受理范围

1)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

二、审批条件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等)的建设项目。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芒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窗口:C1区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云南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1

 

 

 

 

 

 

2

申请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营业执照》

原件及复印件

1

 

 

 

 

 

 

3

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

1

 

 

 

 

 

 

4

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

1

√√

 

 

 

 

 

 

5

规格为A3纸经批准的建筑方案和经规划审核的施工设计图的建施图部分(含用地布置图、平立剖面、基础布置图)(注:必须加盖具有建筑设计资质单位的出图章,沿街建筑和高层建筑应配有夜景灯光设计效果图)

原件及复印件

质及电子光盘

1

 

 

 

 

 

 

6

发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或其他相关文件(公房)

 

复印件

1

 

 

 

 

 

 

7

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证等)

原件及复印

1

 

 

 

 

 

 

8

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或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届时提交)

原件及复印件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上报德宏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项目需一式两份提供以上资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一年。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件自行失效。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

承诺时限:10

六、审批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C1区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中心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692-22759193028440  监督电话:0692-3029462

咨询及投诉地址:芒市大街93号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wfw.yn.gov.cn—“网上办事”“德宏”“芒市”“芒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本申请表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不提供网上下载。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 http://zwfw.yn.gov.cn—“网上办事“德宏“芒市“芒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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