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301000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施工现场标志、脚手架和现场管理秩序不符合规定的,施工造成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核准书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主干道的人行道和次干道、支路等其他道路的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擅自预售商品房、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语言文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2.为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13.芒市广场管理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保持广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园林绿化整体美观,水电畅通供给,公厕保持干净卫生;维护广场正常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文明执勤;保持广场正常使用。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违建治理成效显著:今年以来我局将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与楼顶违建、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相结合,抽调31人组建10个违建治理工作专班,对各小区违建行为开展相关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已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69处,拆除面积11166.54平方米,查处各类商业楼盘、小区、城乡接合部违法建设案件39起,罚款16.9万元。其中,在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方面,2022年我市省级试点小区为“德荣晟世小区”,截至目前,“德荣晟世小区”共依法拆除各类违建9户,拆除面积309平方米,“德荣晟世小区”违建已全部清零。
2.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为解决因管理事项庞杂、执法权限分散、人员能力不足等原因导致的案件查办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今年8月,我局借鉴公检法部门经验,合理整合全局执法资源,抽调10名办案骨干力量,组建了执法案件管理中心。仅成立以来,已办理各类执法案件49起,案件办理质量及效率均得到了较大提高。尤其是在违建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了案件受理、分配、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作用,极大提高了案件的办结时效。
3.数字赋能持续推进:为适应数字化发展需要,提高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我局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在节约、高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原有的路面监控杆等设备,建设完成数字城管一期项目,在芒市城区街心花园、州医院等主要路段设立的11套监控探头及喊话设备已完成硬件安装并投入使用,目前已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处置问题4000余件,处置率达100%。积极与中国移动德宏分公司合作,强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目前已有6个项目接入智慧工地监管,实现了工地安全、扬尘治理的全天候智慧化监管。持续推进渣土车智慧化管理,截至目前平台在线车辆数量达到了1566辆次;今年以来,共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412份;对拉运超高、未覆盖、遗漏遗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整改2858起,立案查处65起,罚款255500元。
4.经济指标稳步提升:今年以来,面对新冠感染疫情的不利影响,我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时了解施工项目建筑材料需求情况以及农民工到位情况,对于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协调解决,积极助推各项经济指标稳中有升。建筑业方面,通过多措并举,截至目前,芒市统计在库的建筑施工企业达到了60家,综合考虑芒市建筑业情况以及市级目标要求,我市建筑业产值截至12月底共完成46.83亿元,增速1.68%,全年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50.7亿元,增速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工资总额方面,2022年,全市目标任务为1096.78万元,增长16%,全年实际完成1098.3万元,增长16.16%,超额1.5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市政府下达我局固投任务数为2亿元。1-12月任务数为20000万元,实际已完成20211万元,预计全年可顺利完成2亿元任务。招商引资方面,2022年,市级下达我局招商引资任务指标为1.5亿元,截至12月底已完成1.525亿元,全年预计共可完成1.5亿,超额250万元。
5.本地企业占比提高:2022年截至12月份,芒市共实施国有投资性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44个,中标价约15.84亿元,其中本地企业中标金额约13.74亿元,占87%。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1份,合同价23.2亿元,其中本地企业承包合同价13.34亿元,约占58%。本地建设项目中本地施工企业的占比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6.2022年度主要承担整个芒市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降尘洒水、粪便清运、公厕保洁及垃圾填埋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
7.芒市广场管理所对各项工作。自2020年初疫情以来,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口罩,每人每次发放50个。买消毒粉、酒精数次,根据7个专项行动,对公厕进行了生活用品配备,有卫生纸、香薰、洗手液等设施,为做好防疫工作,做了有关防疫的宣传广告工作,维护洗手设施多次。
8.配合协助好锦华派出在广场的治安防范工作。
9.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和防疫有关环境卫生的宣传广告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政工股(纪检监察室)、业务管理一股、业务管理二股、业务管理三股、业务管理四股。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3.芒市广场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3.芒市广场管理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4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我单位部门决算公开表中《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6,345,92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45,929.0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728,603.08元,下降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728,603.08元,下降9.2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减少垃圾场运行、疫情防控及公厕建设资金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6,345,929.07元。其中:基本支出18,493,939.95元,占总支出的39.9%;项目支出27,851,989.12元,占总支出的60.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816,987.32元,下降9.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88,151.36元,下降6.04%;项目支出减少3,628,835.96元,下降11.53%;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2022年垃圾场运行、疫情防控及公厕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93,939.95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88,151.36元,下降6.04%,主要原因:垃圾费调整标准委托业务费减少以及人员减少、12月社会保障未完全缴费。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89,503.12元,占基本支出的8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4,436.83元,占基本支出的1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51,989.1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628,835.96元,下降11.53%,主要原因:减少垃圾场运行、疫情防控及公厕建设资金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高空广告拆除作业项目经费1,000,000.00元
2.2022年春节慰问5,000.00元;
3.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户育隔离点污水清运处理费补助经费1,000,000.00元;
4.2017年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378,800.00元;
5.2019年城市旱厕和A级旅游城市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45,393.51元;
6.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费补助资金412,000.00元;
7.环卫市场化补助资金12,800,000.00元;
8.芒财行环卫市场化新增道路费用补助资金2,890,000.00元;
9.芒财行垃圾场运行费补助资金1,970,095.61元;
10.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资金3,450,000.00元;
11.餐厨垃圾临时处理厂补助资金464,200.00元;
12.芒市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垃圾中转站)补助资金500,000.00元;
13.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补助经费2,400,000.00元;
14.业务费补助资金436,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45,929.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734,502.36元,下降9.27%,主要原因:垃圾场运行、疫情防控及公厕建设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6,72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的单位部分;
2.卫生健康(类)支出1,137,22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3.城乡社区(类)支出42,592,13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高空广告作业拆除劳务费、环卫市场化运行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费、公厕建设、垃圾场运行费、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4.住房保障(类)支出709,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44.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8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24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年度内车辆修理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488.08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488.0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年度内车辆修理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住建厅调查组一行6人到芒市开展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0,419.69元,比上年减少229,103.79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7,559.00元、水费3,796.22元、电费13,368.47元、邮电费79,520.00元、物业管理费21,980.00元、差旅费11,195.00元、维修(护)费2,206.00元、公务接待费593.00元、劳务费962,966.1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福利费2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44.00元、其他交通费用651,209.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82.1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53,524,989.72元,其中,流动资产21,023,782.41元,固定资产10,744,327.1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120,013.51元,无形资产19,701.00元,其他资产15,617,165.6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11,843.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4,388.1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44,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6,108.1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94,388.1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20,420,095.61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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