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综合、调研、机要保密、档案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会议会务、重要接待和活动;调度管理工作用车、执法用车;负责政务公开、机关内务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老干;协调处理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承担财务、固定资产、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后勤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协调配合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0692-3089945
(二)监督股
负责督查各部门工作计划、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根据考评细则对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并进行督办;承担行政执
法工作纠纷调处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电话:0692-3028689
(三)智慧城市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芒市智慧城管项目暨芒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数字经济、城市大脑、一网统管、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有关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组织修改、完善、制定涉及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和执法文书,提出并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立法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调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案件的审核、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清理制定行政执法权力清单。电话:0692-3027099
(五)市容秩序管理股
负责芒市建成区内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电话:0692-3059311
(六)环卫站
负责芒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划、设施建设与维护。负责芒市城区环境卫生日常监督考核。电话:0692-3029492
(七)广场管理所
负责监管芒市广场的运营、维护和涉及芒市广场活动场地使用的审批。电话:0692-3089195
(八)建筑业管理所
负责芒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芒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管理及定额管理、招投标管理,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芒市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开展芒市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登记工作。电话:0692-3027098
(九)执法一大队
受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负责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及市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
(十)执法二大队
派驻芒市自然资源局,受芒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开展委托范围内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电话:0692-2116665
(十一)执法三大队
派驻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受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开展委托范围内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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