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进一步提升芒市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水平,结合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有效实施VOCS治理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二、工作目标
突出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强化源头治理,以执法监管为重要支撑,完善激励引导政策配套,促进汽修行业绿色发展,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面完成芒市建成区及周边的4S店、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确保废气规范收集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结合日常管理对建成区及周边的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抽查。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鼓励使用水性涂料替代
鼓励汽车4S店使用水性涂料(VOCS含量<10%),推进其他汽修企业加大清洁原料替代力度,从源头削减VOCS污染排放。对于不能水性替代的,涂装过程中使用的涂料VOCS含量限值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限量》(GB24409-2020)的规定,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宜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限值要求。
(二)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
加强无组织废气收集治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涉VOCS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操作。
1.企业有调漆工艺的,应设置密闭的调漆间,并配套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处理;调配过程中,盛放油漆的容器应及时加盖。调配好的油漆及使用后剩余的调配漆,按要求储存、转移。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及包装袋在物料非取用状态时应按规定密封。
2.喷烤漆房根据要求设计送排风速率,禁止通过加大送排风量或其他通风措施故意稀释排放。喷枪等工具的清洗宜配置洗枪机,洗枪机宜安装在密闭操作间内,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加强钣金及前处理工序废气收集处理,打磨施工配备集尘系统,有效收集粉尘。
3.喷烤漆房处理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应做到“先启后停”,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喷漆人员进出喷烤漆房等密闭工作间时,应做到及时关闭进出门,减少VOCS产生与逸散量。严禁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4.企业应按要求清理、更换吸附剂、过滤棉、灯管、电器元件等治理设施耗材,确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对采用活性炭、过滤棉吸附装置的汽修企业,应规范建立更换台账。
(三)推进治理升级
1.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企业需建立台账,按规定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的使用量、废弃量,活性炭、过滤棉等VOCS处理耗材的购置情况和废物处置情况,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等,各项台账至少保存三年。同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2.加强对汽修企业治理设施情况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清单,对未按时限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等低效治理设施的企业,按要求推进升级改造。同时对未按备案范围从事喷涂、烤漆、补漆等作业的汽车修理厂推送至交通运输部门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5年6月)
1.对建成区及周边4S、一类、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掌握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环节、污染治理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等,建立汽车维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清单。同时结合日常工作抽查三类汽车修理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情况。
2.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筛选出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问题的企业,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重点、整改要求等。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7—9月)
1.各汽车维修企业对照整治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升级,确保废气规范收集治理,危险废物规范处置。
2.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各企业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整治进度缓慢、整改不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和督办。
(三)验收阶段(2025年10-12月)
汽车维修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后,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验收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对申请验收的企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管理台账建立情况、危险废物管理情况等。验收合格的企业,纳入常态化监管;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1.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防止问题反弹。
2.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工艺,持续提升行业污染防治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监督管理。加强各股室的联动和监管,推进汽修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股室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责任,推进建立责任清单,强化联合监管。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任务、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汽车维修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提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引导汽车维修企业开展绿色维修,推广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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