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遮放镇人民政府

遮放镇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浏览量:1881    作者: 日期:2023/9/1

遮放镇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根据省、州、市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如下:

一、共性责任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突出宣传宪法,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

1.结合镇情特点,制定符合本部门(系统)特点的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

2.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

3.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州、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4.结合本部门(系统)实际,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

(三)做好本部门(系统)普法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2.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度举办的培训班要有法治专题内容,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线上旁听庭审活动。

3.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和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做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

1.在立法、执法、司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社会热点案事件的法治解读和典型案例收集整理发布工作。

2.结合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五)做好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

1.按照要求及时向市普法办汇报本部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普法办抄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与本部门(系统)工作相关的年度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市普法办报告工作情况。

3.积极参加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个性责任

(一)镇纪委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与纪委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宪法、刑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纪律、遵守执法程序,不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3.加强对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4.推动镇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

(二)镇党政办

1.将法治建设纳入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评价要点。

2.结合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全覆盖。

3.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要课程。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进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加强全省宣传系统和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学法培训。

5.发挥镇党校职能作用,将宪法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6.深入学习宣传涉互联网重要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7.指导网络媒体做好网上普法宣传教育。

8.组织、指导全镇开展“八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工作,不断强化公民国家安全保密观念和保密素养。

9.落实党管保密制度,推动全镇各级各部门开展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保密普法教育培训。

10.坚持保密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督促指导党政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法律法规普及施行。

11.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三)镇社会事务办(统战、民宗)

1.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宣讲宣传,组织开展《条例》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制作学习宣传材料,积极营造学条例、讲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2.加强侨务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以及支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

4.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的协调指导,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5.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健全完善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推进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6.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7.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广泛应用“五用工作法”,推进民族地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强化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

8.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创建。

(四)镇边防办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督促指导全镇政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司法等过程中开展普法。

2.结合职能职责,围绕平安遮放、法治遮放建设,依托“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等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反恐反邪、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打击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领域的法律法规。

3.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宪法进机关”“法律进机关”等活动,推动镇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4.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的宣传工作,积极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和渠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镇党校

1.发挥党校职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点课程,在党校举办的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中开展法治培训,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教育。

2.深入宣传宪法和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把宪法、党内法规和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校(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

(六)镇人大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人大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年度制定镇人大监督工作计划,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责任。

3.严格执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及时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

4.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镇人大代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督促代表在履行职务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七)遮放法庭

1.将普法工作贯穿到审判执行全过程,以审判活动为平台,强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以案释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巡回审判、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法治、明晰法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

2.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使裁判文书直接反映案件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有机融合法理、事理、情理,让裁判文书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3.学习宣传《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将宣传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与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提升依法化解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4.加强以人民法庭为支点的普法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等做法。充分利用法院系统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八)遮放司法所

1.深入学习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

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民法典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健全完善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机制,做实以案释法。

4.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户外广告新媒体矩阵平台,广泛运用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动画、漫画、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5.做好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在项目投资管理、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价格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持续规范投资行为,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6.大力加强诚信法治宣传。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发挥导向和表率作用,推动形成守法诚信光荣、违法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

7.大力宣传国家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生态安全法律法规。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普法宣传。

8.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推行说理式执法,使执法过程成为向行政相对人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积极组织报送以案释法优秀案例。

9.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深化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方位、多层次进行法治宣传。完善法治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针对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0.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推动有关部门在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过程中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组织、指导、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1.支持、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加强公共场所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12.结合我镇镇情,统筹指导边疆、民族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示范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活动。

13.贯彻落实治本安全观,加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

14.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九)各中小学校

1.深入学习宣传与教育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指导中小学《道德与法治》和高校《思想道德与法治》教育教学,不断提升青少年学生法治素养。

3.组织参加教育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指导和组织全镇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4.强化对教师的法治培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法治素质,提升教师队伍法治能力和水平。

5.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依法治教工作中的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十)边境派出所两所、遮放交警中队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云南省禁毒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健全完善民警常态化执法培训和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机制,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网上学法、新法新规解读和岗位练兵、竞赛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3.围绕打击预防违法犯罪、强边固防、扫黑除恶、反恐防暴、禁毒禁赌等主责主业,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公安工作各方面。利用“1·10”中国人民警察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释法说理,使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

5.加强村(社区)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组织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推动公安派出所将普法宣传工作延伸到社会治理末端。

6.健全全镇公安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各执法办案警种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资源库,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7.依托云南公安执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更好更多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构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阳光警务”机制。

8.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公安机关建设,鼓励引导民警养成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深入钻研业务问题的良好习惯。加强公安文艺精品创作,大力宣传执法标兵、英雄模范和先进集体,推介优秀公安法治文化作品,讲好警察故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气。

(十一)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2.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就业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3.不断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人才服务机制,为培养和引进各类人才、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4.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全面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构筑覆盖千家万户的社会保险民生“安全网”。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

5.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领域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十二)遮放自然资源所

1.深入学习宣传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摆在突出位置,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好耕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向社会群众传达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最强音。同时,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贯彻工作,使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和各项制度深入人心,为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不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思路,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4.积极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不断拓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领域。强化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电影、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影响力,提高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认知率。

(十三)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中开展全过程普法,把普法融入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3.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贴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实效。

4.深入学习宣传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5.组织开展送法进工地、进物业、进小区活动,切实加强住建领域从业人员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住建领域用工单位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

 

(十四)镇经济发展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协调、指导系统内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

4.创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载体,积极探索和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和重大普法宣传活动,做好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站所、进社区(村组)、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

(十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三农”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2.指导、推动全镇农业农村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坚持全员全程普法,把普法融入农业农村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积极面向干部职工、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

4.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讲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宣传好农业农村领域开展执法活动的依据标准、相关程序、具体要求,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5.健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通过解剖疑难案例,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法治素养;针对农业农村管理、农业执法热点和社会关注问题,及时进行回应和解读,主动答复公众法律疑问,传播法治精神。

(十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引导社会公众强化节水护水意识,自觉参与节水行动,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和优化配置能力。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省干部群众防洪抗旱安全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云南省河流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水生态保护修复,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4.深入学习宣传《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以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保障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

5.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点开展普法活动。

(十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和旅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世界旅游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文化和旅游权益保障、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广泛开展文化和旅游法律法规宣传。

2.加强文旅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及景区、景点不断拓展和充实法治宣传功能。  

3.定期组织全镇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技能等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监督,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开展。

(十八)遮放卫生院

1.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健康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2.认真组织实施全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卫生健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协调、指导全镇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利用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重阳节等卫生健康相关节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

4.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落实健康中国、健康云南战略。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加强宣传《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处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防止医患冲突发生。

5.加强执业医师、护士和卫生健康系统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6.积极开展卫生健康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卫生健康监管对象的普法教育,引导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

7.加强对职业健康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和食品安全、药品合理使用等相关工作。

(十九)镇退役军人事务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退役军人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加强对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等相关人群的普法教育,维护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3.完善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把普法工作贯穿到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在“八一”“烈士纪念日”“送政策送培训进军营”活动、退役军人移交安置选岗大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工作中,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主动向退役军人宣传有关法律政策,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镇应急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

2.统筹、协调、指导全镇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检查、考核,推动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3.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大力宣传宪法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常识,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4.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调研督导、应急处置过程中,结合案例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全过程。

5.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网站、公众微信号等平台,通过开辟法治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

(二十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所

1.组织实施全镇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明确普法责任,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实施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行政审批等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普法。

3.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普法培训,提高法治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4.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六进”,积极开展系列专题、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坚守安全底线。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共建大保护格局,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优化高质量发展环境。

6.深入宣传与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打击侵权假冒等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执法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二)镇林业站

1.深入学习宣传新时代林草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

2.持续提升全镇林草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3.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林草法治宣传品牌,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涉林草行业、用地建设单位、野生动植物养殖繁育企业和经营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扎实推进“法律七进”。

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云南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林草资源管理全过程,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二十三)镇乡村振兴办

1.深入学习宣传与乡村振兴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级乡村振兴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四)镇妇联

1.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

2.开展“妇女普法暨婚育新风”巡讲活动,增强妇女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文章来源:遮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