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各驻村工作队、乡直各部门:
为强化对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序、高效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山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尹新学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马岩顺 乡人大主席
岳品成 乡党委副书记
熊兴所 乡党委挂职副书记、扶贫工作队总队长
吕云龙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挺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金 纬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 斌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周 恒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蔺汝圣 副乡长
成 员: 段 勇 乡党政综合办主任
黄邦育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谷学礼 乡卫生院院长
杨宝龙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兴发 乡综治办主任
杨世省 乡林业站站长
李兰芬 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李根香 乡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东菊 乡财政所负责人
许永虎 乡国土所所长
罗 冰 乡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副主任
莫二杏 乡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董诗龙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庭燕 乡扶贫办副主任
钱学瑞 乡妇联副主席、团委副书记
杨 月 乡党政综合办干部、宣传干事
罗万发 乡水管站站长
许林书 乡社会事务办干部
袁 翔 乡经济发展办干部
李 俊 乡经济发展办干部
领导小组按照乡党委、政府工作决策部署,领导和组织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规划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机制建设及管护5个专项工作组。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杨宝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邦育、董诗龙、莫二杏、许永虎、许林书等5位同志担任,办公室人员从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经济发展办、计生办等部门抽调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各村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1.村庄规划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组
组 长:黄邦育
成 员:许永虎、莫二杏、李 俊、袁翔、罗万发、李东菊、董诗龙
工作职责: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工作组由乡经济发展办牵头协调有关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各站办所认真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任务抓好相应的工作。
2.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工作组
组 长:黄邦育
成 员:莫二杏、李 俊、袁 翔、罗万发、李东菊、董诗龙、李兰芬
农村污水治理专项工作组由由乡经济发展办牵头协调有关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各站办所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任务抓好相应的工作。
3.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杨宝龙
成 员:董诗龙、莫二杏、李 俊、袁 翔、罗万发、李东菊、董诗龙、李兰芬、许林书、谷学礼
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工作组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各站办所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任务抓好相应的工作。
4.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杨宝龙
成 员:谷学礼、黄邦育、杨世省、董诗龙、莫二杏、李 俊、袁 翔、李东菊、许林书、孙庭艳、李根香、陈宏、许永虎
村容村貌整治提升专项工作组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工作,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工作,各站办所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任务抓好相应工作。
5.长效机制建设及管护专项工作组
组 长:杨宝龙
成 员:谷学礼、段 勇、黄邦育、董诗龙、莫二杏、李冬菊、李根香、许永虎、许林书
长效机制建设及管护专项工作组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协调有关工作,具体负责牵头做好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相关工作,各站办所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任务抓好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专项工作组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牵头单位要负责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情况,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序、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判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提出需上报领导小组研究的事项。各专项工作组要每月召开1次工作会议,调度分析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一月一调度机制。乡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9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到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每季度首月9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季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遇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报送。
(四)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建立一季一通报制度。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专项工作组、各村委会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汇总整理后,每季度向乡领导小组通报各村工作推进情况。
(五)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由乡纪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每半年对各村委会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六)建立考核评估机制。依据《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估办法》,对各村委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情况开展年庹考核评估,并将其作为乡村振兴考核参考依据。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山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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