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乡政府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7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 34.15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8.03万元,减少3.88万元,减少10.2%。现将三公”经费部门决算明细公开说明如下:
一、2017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用为6.57万元,比上年16.25万元增减少9.68万元,减少59.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3个,国内接待人次822人。减少原因为:政府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27.58万元,比上年21.78万元增加5.8万元,增加26.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7.58万元,比上年21.78万元增加5.8万元,增加26.63%)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主要原因: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较重,干部职工下寨子开展工作次数增多,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本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中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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