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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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6年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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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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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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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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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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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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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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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芒市移民开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6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2015年决算相比没有变化,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 0.2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61 万元,其中:购置经费 0万元、运行维护费1.61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与各级部门业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 3.4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61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3.46万元,下降 %35 %。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 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3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四、部门职责(单位)情况
芒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能:承担着芒市范围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移民安置法律法规政策,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库区及其他搬迁区域内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二)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三)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任务。
(四)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定。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七)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
(九)认真完成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移民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芒市移民开发局编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数9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科级职局长1人、副局长2名,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干部1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干部2人。超编2人。超编的主要原因属于退伍军人安置,还有我局承担全市移民安置任务过重,需要设立相关股室开展移民安置工作。我局现设办公室、业务股、后期扶持股、财务室,共4个职能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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