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000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
(五)落实药、医用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
(六)组织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完成与芒市卫生健康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中心、基金监督和财务规划股,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构筑多层次医保体系。一是全面践行全民参保。2024年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7.71万人,其中城乡居民参保34.6万人,城镇职工参保3.1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8%左右,农村低收入人群参保率动态保持在99%以上。二是精准实施分类资助。聚焦困难重点人员,精准实施参保分类资助,参保资助5.29万人,6572400元。三是待遇保障落实到位。门诊就诊143.14万人次,基金支付32072600元;慢特病就诊8.64万人次,基金支付38421800元;住院就诊人次7.54万人次,基金支付280650200元(其中:基本医疗支付254931400元,大病支付20532700元,医疗救助支付5186100元),有效发挥医保梯次减负功能,助力乡村振兴;四是合力推动基本医保与商业补充保险有效互补衔接。协同推行“德宏惠民保”,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二)全力优化多方式医保服务。一是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按照国家、省、州“放管服”改革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不断探索,整合资源,在有限的条件下,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基本形成“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医保经办服务新格局。通过30余次“医保小课堂”业务交流学习,促使综合窗口人员由“专科性”向“全科型”转变,全面受理42项政务服务事项,解决了原来多窗受理,多窗排队、排长队、甚至排错队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二是不断优化经办服务。始终坚持把群众“表情包”作为工作“风向标”,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断简化流程、优化服务,通过推广应用微信小程序“云南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自助服务终端,力促不见面办,异地就医备案自助完成率达97%,联网直接结算率达98%。突破本院认定本院办理的思维模式,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审核后均进行慢特病待遇认定,即办即享受,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待遇。三是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提高医保服务质量,确保下沉服务事项“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对全市1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300余人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加强对乡、村医保经办人员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服务能力,确保医保经办事项能够准确、高效地落地落实,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医保便民服务。
(三)突全力推进多项目医保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支付改革。全市家医疗机构全面实施DRG改革付费,协同推进DRG政策框架内,紧密型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推动医保资金向医共体倾斜,助力分级诊疗,降低外诊率,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全力实现资金分配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二是平稳落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为平稳落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全面完成政策落实准备工作,制定《芒市医疗保障局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政策宣讲方案》和《芒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风险防控方案》,并以退休干部为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策宣讲活动,防范化解改革风险。全年开展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定点民营医院和乡镇经办人员专场政策宣讲5场次;定点医院政策视频滚动播放宣传22场次,宣讲受众共550余人次,保障改革政策顺利落地执行。
(四)突出抓集采,医药减负持续巩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各项政策要求,联合卫健、医共体,通过日常监测、月、季度统计等,精准掌握医疗机构各批次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完成进度,对达不到序时进度的医疗机构采取周提醒、季通报、约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等方式,加大医疗机构督促落实,确保各批次各品种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有力推进医药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极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截至2024年12月,芒市共集采药品550种品规,采购量2152.10片袋支(最小制剂单位),采购金额28422900元;耗材采购金额2823900元。同比2023年12月采购品规增加237个,采购量增加134.47片袋支(最小制剂单位),采购金额增加16909100元;耗材增加1362300元。
(五)全力创新多维度医保监管。一是坚持部门联动治理。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上半年,根据州局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等的检查形式,开展降低标准住院和挂床住院专项治理工作,并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二是狠抓省州市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检查组反馈结果,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对照上级飞检反馈问题,真开展自检自查,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实效。三是强化医疗机构主体责任。针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抓好整改落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净化、自我规范意识得到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得到夯实。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8家,定点零售药店13次,追回医保基金1178400元。四是严把数据分析实现医保基金预警提醒常态化。充分利用医保基金报销数据平台,定期提取数据,开展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提醒。2024年以来,共开展数据分析7次,开展医保资金报销预警32次,实地调研2次,约谈医疗机构3场次42人。
(六)全力打造多单元医保清廉。一是认真开展多形式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情景教学,教育全体党员干部明底线、受警醒、知敬畏;二是用心打造党建品牌。扎实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扎实开展清廉机关、清廉执法、清廉窗口、等示范创建,全力开展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组织3个重点股室、全市200余家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检视问题。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54092.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4092.61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8242.01元,增长9.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8242.01元,增长9.24%;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
总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调入本单位2人,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增加上级专款拨付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54092.61元。其中:基本支出2746849.03元,占总支出的89.94%;项目支出307243.58元,占总支出的10.0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58242.01元,增长9.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2386.43元,增长2.32%;项目支出增加195855.58元,增长175.83%;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年无其他支出。
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调入本单位2人,人员经费随之增加。二是增加上级专款拨付率。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6849.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8927.06元,占基本支出的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7921.97元,占基本支出的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243.58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307243.58元,用于开展医保工作人员外出培训、办公设备购置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4092.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8242.01元,增长9.24%,完成年初预算的74.7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04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残疾人保障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年初无预算,导致预决算存在差异。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317.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2%,完成年初预算的216.2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财政困难,临聘人员跨年度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因此形成本年度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765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6%,完成年初预算的64.4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全市职工医疗保障单位部份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防返贫监测户及兜底保障财政配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费用未能及时拨付。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70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调入2人,导致住房公积金数额增加所致。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决算为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决算为4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决算为4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0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检查增加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无购置车辆数。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飞行检查及泸水县交流学习工作产生的接待2批次44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921.97元,比上年增加20735.57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高度重视医保工作,加大了资金拨付力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184411.18元,其中,流动资产886987.38元,固定资产29742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个,评价金额307200元。评价结果为优1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111 [附件: [附件芒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101410323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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