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减轻群众负担,德宏州医疗保障局会同德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转发上级文件,再次降低核酸检测费用,单人单检不超过15元/次,混检不超过3.5元/人次。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统一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整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5元/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含检测试剂等耗材),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3.5元/人次。
二、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三、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群众自愿选择。
四、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常态化检查内容,防止“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发生。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指导医疗机构按要求开展混检。
五、本通知调整的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2年12月5日零时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今年初,州医保局将“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政策及耗材集采降价成果”列为2022年德宏医保10件惠民实事之一,年内已3次调整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同时,通过组织参与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核酸检测试剂已降至全国省级集采的最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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