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造舒心便捷的服务环境,芒市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提高站位,强化举措,狠抓落实,一手抓机构改革,一手抓优化服务,推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主动融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现将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7日挂牌成立,由原人社、民政、发改3个部门划分职责成立了芒市医疗保障局,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共核定编制16名(行政编制4名、事业<参公>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23人(行政5人,参公9人,工勤3人,公益性岗位3人,大病保险公司合署办公2人,临聘人员1人)。设置领导职数2个,配置有局长1名、副局长1名,现有党支部1个,党员11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对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认识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塑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区域经济竞争的本质是城市之间的竞争,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对政府来说,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检测仪和风向标,准确真实地反映着每个城市的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对外开放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实力,芒市要发展营商环境是关键,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做好全民医疗保障,守护百姓身体健康”工作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重要位置,着力保基本、惠民生、促改革、强监管,全力推进医保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树立医保为民服务新形象。
(二)抓窗口建设,着力提升为民为企服务质量
医保局在政务服务中心共设立六个窗口,主要承担的业务有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保险登记;职工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城乡居民信息修改,异地居住备案登记;三险待遇申报,业务咨询;慢特病办理等。为方便群众业务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医保局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做到“四个提前”,即提前到达窗口、提前打开电脑、提前准备要件和提前进入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地缩短办事群众的等待时间,使办事群众既方便快捷又满意高兴的办好每一项业务。在办理业务时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服务模式,每周领导班子轮流到大厅值守监督指导窗口服务工作,及时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疑难问题。
(三)抓环境提升,努力营造舒适干净的办事氛围
为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不断加强办公环境的治理,一是每名工作人员配备置物架,做好个人、办公物品统一摆放,杜绝大厅环境脏乱差,二是加强服务大厅的标准化建设,实行“三亮”、“四公开”、“八制”运行模式(即亮明身份、承诺、标准,公开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实行岗位责任、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办事限时、AB岗、离岗公示、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便捷贴心服务,努力营造好为民为企业办事氛围。
(四)抓干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五)抓为民务实,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助发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单位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一是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二是统筹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从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6月30日,共计5个月。减半征收标准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总额的一半核定,对核定后的应缴费额进行征缴。对属减征期已核定征缴了的职工医保费,医保经办机构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额,准确确定减征部分的金额后,直接按程序依职权发起退费,无需缴费人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确保减征部分的费款及时退还到账。职工医保保费减半征收期间,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待遇(包括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保持不变,缴费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交。三是延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期至2020年6月25日。在缴费截止期前,缴纳参保费的城乡居民,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缴纳保费前产生的2020年1月1日以来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缴纳保费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第一季度的营商环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站位,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工作进度周报告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四是建立医保“绿色通道”。对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项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对口服务,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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