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暂停开放并停止集体宗教活动。所有学校及校外辅导机构一律停课。
二、广大人民群众应相互监督,发现有来自湖北武汉等疫区人员没有遵守居家隔离的,及时给予劝诫或向所属的村(居)委会反映,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基层各组织、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村(居)委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采取相关应急处置措施,联动配合、群防群控、严防死守,集全市之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市物资储备充足、物价稳定,请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市级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货炒货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五、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的人员,将由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以上措施将视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可根据本通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芒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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