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保障系统行风问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解决医疗保障服务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推动医疗保障工作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构建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开公正的运行和监管体系,打造忠诚担当、服务为民、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医疗保障工作队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19年,按照省医保局要求,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开展好医疗保障领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权力清单、服务清单、问题清单底数,彻底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证明,不断优化医保协议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间,加快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探索实施“好差评”制度,形成全系统干部人人重视行风、处处体现行风的良好局面,让群众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2020年,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级医疗保障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培养一批全州医疗保障领域先进服务典型,不断提升各级窗口经办人员服务意识,服务作风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加强行风建设当作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省医疗保障局、州委、州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作风建设的要求落实落细,持续推进行风建设。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当前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存在的备案种类多、证明材料重复提供、办事流程繁琐复杂、手工报销手续周期长、医保费用拨付不及时、咨询渠道不畅通、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作风有待加强等问题,深入排查,立行立改,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三)坚持便民高效。大力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公开标准和时限,完善服务内容,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服务对象排队时间和跑腿次数,显著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坚持标本兼治。树立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持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促进,同部署、同检查,彻底解决“两张皮”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共同推进、共促行风建设的良好格局,保持常态,久久为功,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
(五)坚持责任落实。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向而行,形成合力。州医疗保障局和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保中心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在指导业务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行风建设的指导力度,以加强行风建设倒逼工作质量和整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行风教育。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提高宗旨意识,强化使命担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行风教育,把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监督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对照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找准服务差距,不断增强做好医疗保障工作、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办公室牵头,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中央“六个一律取消”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可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内部或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办理人提供证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对可直接取消的,要作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对应当取消但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和各界意见,并明确该事项取消期限。【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牵头、州医保中心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三)优化规范医疗保障服务流程。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通过整合服务环节、压缩办理时间等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强化多部门沟通联系,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都要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并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医保中心牵头,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四)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快全州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 将医疗保障各项政务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聚合办”。积极推广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应急服务,畅通优先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进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网上办理。拓宽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推进医疗电子票据的使用,逐步实现手工(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网上办理。【医保中心牵头,各科室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五)全力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功能服务区,合理配置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为群众提供良好办事环境。强化窗口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纪律、文明用语、服务禁语。推广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减少群众重复排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缩短服务半径,推进经办窗口前移,推动服务业务下沉,推广同城通办。落实服务大厅带班值班制度,推行场景监控、现场评价,畅通咨询、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窗口服务满意度。【医保中心牵头,各科室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六)加快实施“好差评”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全州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相关政策制度,做好落实、监督、评价及总结等工作,尽快推进“好差评”工作运转。鼓励各县市先行探索建立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于评优评先。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医疗保障系统行风满意度评估,做到工作目标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向群众承诺,工作绩效由群众评价。【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牵头,办公室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五、推进措施
(一)强化监督评价。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约谈通报、奖优罚劣”的行风建设落实机制。各县市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开展社会满意度评价,加大调研暗访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完善问题整改、问责追责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办公室牵头,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清理完善政策。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和市医保中心要全面清理完善有关政策制度,从源头上查找医保协议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症结,对不符合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和便民高效原则的政策、制度要及时清理,制定修订政策制度要一并考虑行风建设的问题,加大对政策制度制定和具体经办过程中涉及行风建设问题的督导力度。【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牵头,医保中心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三)加强体系建设。各县市要建立与医疗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经办机构保障机制,加快整合城乡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与医疗保障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经办服务体系。各县市经办机构要做好本区域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指导工作,明确各县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职责。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松。【办公室和医保中心分别牵头;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四)畅通投诉渠道。德宏州医疗保障局网页设立行风问题投诉举报窗口,开通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政务服务平台对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各县市医疗保障局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各级医疗保障网页设立行风问题举报专区,对各渠道收集的问题及时进行转办,确保每一案件均有反馈信息。【办公室牵头、医保中心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五)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对全州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以比促练、以练促用,培养一批业务精、技能强、能力优的业务骨干。关心一线窗口人员工作生活,加强正向激励,医疗保障系统评比表彰活动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结合“好差评”制度实施,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对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坚决纠治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的问题,逐一排查经办机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将行风表现纳入医疗保障系统年终考评、干部任用、评优评先中,实现行风一票否决制。【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六)做好宣传引导。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切实保障行风建设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反映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及时妥善处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形式加强对医疗保障领域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对优质服务窗口的宣传,总结经验做法,树立典型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打造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品牌。【办公室牵头,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医保中心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七)完善拨付流程。建立健全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拨付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基金支付审批及对账要求,按照“放管服”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严格落实医保基金拨付限时办结制和基金拨付报告制。明确医保费用对账、结算、审核、拨付等事项的办结时限,研究制定改进医保基金结算和拨付办法,形成规范高效的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拨付工作长效机制,按时、足额审核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当期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科牵头,医保中心配合;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八)加大经办支持。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评比表彰制度向一线窗口单位和人员倾斜,将行风建设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和培训课程,不断加大对医疗保障系统干部特别是一线窗口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新入职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办公室牵头;各县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109号11楼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7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