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新政”),聚焦“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要素保障,推出13项具体举措,涵盖规划引领、审批优化、用地保障、楼市调控等关键领域,既为地方经济发展打通要素堵点,也为房地产市场划定清晰边界,影响深远。
新政核心导向:锚定“十五五”,打通要素保障堵点
新政开篇即明确核心目标——“进一步做好‘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全程贯穿“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核心要求。
文件明确提出,各级部门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十五五’重点项目空间需求,统筹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开展科学选址”,从源头实现要素配置与项目需求的精准对接,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也为房地产市场划定合理发展空间。
审批“松绑提效”:让重大项目落地更快、更顺
为破解项目落地“审批慢、环节多”的痛点,新政推出多项精准赋能举措,大幅优化审批流程。
原文明确规定:“部权限内的用地预审和先行用地项目,委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省级权限内的,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先行用地。”
同时,新政推动联动审批提质增效,要求“省级自然资源(海洋)、林草主管部门要推动省域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等在同一平台上联审,指导市县同步开展勘测定界、现场查验(踏勘)、公示公告、费用缴纳(告知)等相关工作,开展一次规划选址综合论证”。
这些举措直接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让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更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为地方产业发展注入动能。
用地灵活保障:助力产业升级,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在严守“三区三线”底线的前提下,新政推出多项灵活用地政策,兼顾产业发展与空间优化。
规划层面,原文明确“可结合定期体检评估,依托‘一张图’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年度动态维护,正向优化规划分区、边界、重点项目清单等规划内容”;
矿业用地方面,规定“勘查各类矿产资源、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符合临时使用土地要求的,可由地方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依权限分期分区批准临时使用土地,原则上每期不超过5年,累计不超过矿业权期限”。
更关键的是,新政建立“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要求“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倒逼地方节约集约用地,推动城市从“规模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型,为产业升级腾出更多空间。
乡村振兴赋能:守好耕地底线,激活乡村产业活力
新政精准兼顾耕地保护与乡村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文件原文明确界定:“在耕地上构建农业生产设施,不破坏耕作层、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按耕地管理;
不符合耕地认定标准的农业生产设施和必要的附属、配套设施,可以占用一般耕地,按照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认定,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纳入‘一张图’规范管理。”
同时,新政支持乡村生态产业发展,提出“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科普教育等需配套设置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可与直接为林业、草原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统筹建设”,既守住了耕地保护底线,又丰富了乡村产业形态,带动地方乡村经济提质增效。
楼市精准调控:“控增量、优供给、促盘活”,引导良性发展
新政对房地产市场的导向清晰明确,核心是“控增量、优供给、促盘活”,推动市场回归理性。
控增量方面,原文刚性要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遏制房地产粗放开发模式;
优供给方面,明确“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到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面积10%),保障性住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和零售商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可办理新增用地审批和供应”,优化住房供给结构。
促盘活方面,新政支持“地方政府以合理价格收回、收购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同时明确“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但实际未使用的建设用地,可由原批准用地机关撤回用地批准文件,涉及的占补平衡指标仍然有效”,为楼市供应提供充足的存量来源。
供地逻辑转型:靠存量盘活,不缺合理供应
很多人担心,新政推动供地逻辑向“依靠存量盘活”转型会限制楼市供应,实则不然。
一方面,新政鼓励盘活闲置、低效存量土地,原文明确的存量土地盘活政策,能充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为楼市供应提供稳定支撑;
另一方面,新政并未完全禁止房地产相关用地供应,除了城中村改造中的民生类用地可新增审批,还明确“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优先将处置存量闲置土地清单中的地块纳入土地储备计划”,进一步充实楼市用地供给。
总结:新政赋能发展,楼市回归理性
此次自然资源要素新政,是兼顾“发展与保护”的精准施策——既通过审批优化、用地灵活保障,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通堵点、注入动力,又通过楼市精准调控,引导房地产市场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
新政明确“部、局已发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后续将持续影响地方产业布局、城市发展和楼市走向,值得各地、各相关主体重点关注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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