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

秸秆焚烧——零容忍(二)

浏览量:4280    作者: 日期:2021/4/23

4月20日,轩岗乡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秸秆禁烧巡逻时发现芹菜塘三组承包地上冒有大量烟尘,疑似秸秆焚烧,随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经初步了解,为芹菜塘三组村民赵某在自家田边焚烧竹棚,执法人员将其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芹菜塘三组村民赵某在其承包地上焚烧竹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根据其情节,决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拘留24小时的处理,并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轩岗乡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防治大气污染,守护轩岗乡的蓝天白云。


文章来源:轩岗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