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

解读《轩岗乡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自选产业实施方案》

浏览量:9127    作者: 日期:2019/12/25

一、背景

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国务院以及省、州、市委州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多村一品、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一户一产业”和“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9号)精神,结合轩岗乡实际,制定轩岗乡2019年农业产业精准扶贫自选产业实施方案。

二、内容

通过实施农业产业扶贫,2019年扶持带动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达100户以上,确保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享受到农业产业项目扶持。

  (一)扶持对象全乡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所有建档立卡户(含已脱贫户和未脱贫户)。

  (二)扶持产业范围结合轩岗乡农业产业发展实际,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一村一业、多村一品”的发展目标,自选扶持发展种植优势特色马铃薯产业,引导带动贫困户通过发展农业产业脱贫致富。

  (三)产业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每种植一亩马铃薯补助400元,扶持资金补助不超过10亩/户。其中,租赁土地种植的农户需要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并由当地村小组及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盖章。

)产业补助验收时间:11月底前。

资金来源全额由市财政局拨付。

验收报账程序坚持“先建后补、资金到户”原则。涉及种苗、肥料、农药等物资由贫困户自行购买物资并实施完成,按程序验收报账。贫困户产业实施完毕后,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组织验收,经贫困户本人签字后进行公示,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小组组长、监督员和村委会主任、监督主任签字并加盖小组章和村委会公章上报乡扶贫办。由乡验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验收汇总上报市农业局审核后,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人员按全乡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所有产业验收核实面积以抽查结果为准,最后由乡财政所报账支付。

解读人:轩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