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切实做好轩岗乡2019年禁渔工作,保护好我乡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方案内容
(一)目的意义:开展禁渔区及禁渔期管理工作,有利于鱼类资源保护、恢复水域鱼类资源种群数量;有利于水生动物的生存、栖息地保护,恢复水生动物多样性;有利于水域生态环境的恢复及保护。实施禁渔区及禁渔期管理制度是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环境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民生工程,对芒市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影响。
(二)禁渔区及禁渔期划定
禁渔区:全乡行政区域范围内为禁渔区。禁止非法猎捕、杀害水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干扰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公益林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为永久禁渔区。
禁渔期:除永久禁渔区外,其他区域每年3月1日0:00—6月30日24:00止禁渔,禁渔期五年(2018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非禁渔期期间,禁止非法渔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电毒炸鱼等非法行为,禁止收购、运输、销售禁渔区及禁渔期的渔获物。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3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为禁渔工作奠定基础。
2、强化执法阶段(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前期宣传,组织各部门、村(局)委会、村民小组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3、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对禁渔实施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围绕禁渔工作重点、难点及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检自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禁渔工作措施及效果。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2、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行刑衔接。
解读人:轩岗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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