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加强对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进一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推动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或直接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绑定发展工作(简称“双绑”)提升产业扶贫、精准脱贫质量。
二、方案内容
(一)目的
为解决当前全乡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到村、到户、到人帮扶措施未全面落实、政策宣传不到位、产业选择不科学、帮扶项目没落地、技术指导不到位、组织化程度低、产业台账未建立,以及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能力不强、利益联结不紧密等问题,亟须加快建立一支指导到位、服务精准、贫困户全覆盖的产业指导员队伍,明确到户帮扶干部承担产业发展指导职责,指导建立产业发展的带贫减贫机制,协助推进“双绑”工作,帮助贫困户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精准帮扶举措、解决当前产业扶贫“最后一公里”难题,培养贫困群众自力更生意识、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二)工作内容
1、主动入户,摸清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产业指导员要主动入户开展贫困户产业发展调查摸底,掌握贫困户产业发展现状,了解贫困户产业发展难题,沟通贫困户发展需求,帮助贫困户选准特色产业。
2、加强学习,落实贫困户产业扶贫政策。产业指导员要加强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学习,掌握当地政府出台的产业帮扶举措,并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力度,尤其是财政资金申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营销帮扶、资金收益等政策,确保相关政策真正落实到户。
3、强化联络,及时解决贫困户技术难题。产业指导员要加强与乡级产业扶贫技术指导员沟通交流,保持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技术对接,接受指导员的技术培训和到村到户巡回指导,遇到技术难题及时向指导员反映并寻求支持。
4、主动配合,协助开展“双绑”工作。产业指导员要按照《云南省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 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产业扶贫办〔2018〕6号)要求,主动协助开展“双绑”工作,并按照《云南省产业扶贫信息统计管理办法》要求,协助开展产业扶贫信息统计工作,配合做好产业扶贫动态监测。
5、开展对接,促进贫困户农产品顺畅销售。产业指导员要通过各科方式和途径了解市场行情,主动与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收购企业、电商等市场主体沟通对接,推动其与贫困户签订产销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化解贫困户产业发展的市场风险。
6、加强跟踪,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产业指导员要为对口指导的贫困户建立产业发展台账,登记贫困户的产业名称、种养规模、销售方式、经营收入、帮扶资金、带贫主体等情况。贫困户产业发展台账每年要及时更新完善。
解读人:轩岗乡扶贫联席办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302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