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岗乡人大主席团
关于赛小岩等两同志免职的决定
(2016年12月27日轩岗乡第十四届人大主席团第十七次 会议通过)
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共芒市委关于赛小岩等四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16〕257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2月27日,轩岗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免去赛小岩同志为轩岗乡人大代表、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主席职务,免去李春明同志轩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报轩岗乡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轩岗乡人大主席团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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