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轩岗乡人民政府

轩岗乡人大主席团关于朗二喊同志任职的决定

浏览量:3454    作者: 日期:2017/4/5

轩岗乡人大主席团

关于朗二喊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6413日轩岗乡第十人大主席团第十五     会议通过)

 

根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共芒市委关于朗二喊同志任职的通知》(芒委2016〕116号)文件精神,经2016413日,轩岗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次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朗二喊同志为轩岗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报轩岗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轩岗乡人大主席团

2016413

文章来源:轩岗乡人大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