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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二部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芒发〔2019〕5号要求,单位名称由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变更为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芒市文物局牌子),单位级别不变。单位主要职能职责调整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
15.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公共服务股、非遗和文博股、市场行业管理股、对外宣传合作交流股、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智慧旅游股。下设单位4个,分别是:芒市图书馆、芒市文化馆、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芒市文物管理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工作情况。一是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统筹用好各种会议开展思想教育学习。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三是用活线上智慧学习阵地。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五是认真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六是积极开展评比推优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一是坚定不移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好学习,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到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二是年初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四是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五是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工作。
3.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游客服务中心、芒市图书馆和文化馆外立面改造项目,完成五岔路石板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完成非遗展厅内部装修项目,遮放镇弄坎村旅游基础配套项目正在评审,三台山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施工中。在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提升免开资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各项资金已建立台账。在群众文化活动方面。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在艺术作品创作方面。年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抗击新冠病毒感染等创作音乐情景剧、少数民族舞蹈等方面的文艺作品12件。在全民阅读工作方面。芒市图书馆累计接待读者10417人次,图书流通52349册次。新增图书借阅证191个,办理借阅证已达2414个。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在文物管理方面。年内新增勐戛镇李家大院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山乡景颇族博物馆开馆,菩提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进入验收阶段。与2个重点消防责任单位签订了《“四防”安全责任书》,与11个乡镇签订了《文物安全管理协议书》,切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完成我市18处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划定整改工作。中缅边民大联欢旧址(小礼堂),年内接待州、市各单位、社会团体等参观200余人次。在非遗保护传承方面。组织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传承人,参加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的2022年“七彩云南?非遗购物节”培训,拓展非遗传承人眼界、提升能力。
5.旅游事业发展工作情况。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天空之城度假小镇项目、芒市半山雨林酒店项目等正在着力破解项目用地问题,安禾南秀精品酒店项目计划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农垦民俗村项目正在编制项目规划。在各类创建工作方面。一是傣族古镇、回贤古寨分别成功创建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二是傣族古镇摆勐傣民俗体验街创建为云南省旅游休闲街区、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珠宝小镇创建为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三是勐巴娜西A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正在编制景观质量评价报告;四是华江翡华金科温泉酒店正在申报云南省最美半山酒店;五是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三台山出冬瓜村、遮放镇芒里村、芒市镇红木园村、风平镇界桃村等成为新的乡村旅游网红打卡点。在乡村旅游发展方面。整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党建示范点建设等项目,着力开发乡村旅游,引导乡村布局农家乐、民宿、生态养生、户外运动、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在智慧旅游方面。一是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稳步搭建“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芒市已完成第一、第二、第三批相关工作任务要求,芒市辖区内7家景区已完成智慧景区建设并成功上线“游云南”APP。二是完成4家A级景区监控视频与省平台的搭建工作。三是完成上线城市名片、景区名片优化和慢直播的优化更新,完成景区门票预约等工作。四是正在与第三方(德宏智威科技有限公司)对接芒市智慧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五是协助和指导景区完成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的申报等工作。
6.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提升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发展繁荣市场,规范管理市场,热情服务市场”的发展思路,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7.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根据芒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芒市文化旅游防控组的工作安排,对芒市文旅行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文化旅游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细化方案,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参照派出所管辖区域成立了4个片区排查工作组和1个旅游企业排查工作组。特别是对芒市旅行社的复工复产。
8.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经济指标情况。1-10月旅游人数714.49万人,同比(448.79万人)增长59.2%,恢复至2019年的67.45%;旅游收入75.95亿元,同比(56.59亿元)增长34.21%,恢复至2019年的35.13%。固定资产投资情况。2022年固投任务数10000万元。1-10月完成5309万元,完成时序任务63.7%,完成全年任务53.09%。1-10月完成旅游行业固投21222万元,完成时序任务55.36%,完成全年任务46.13%。招商引资情况。2022年任务数105000万元。1至10月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4711万元,完成总任务数的61.6%。
9.其他工作情况。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新媒体宣传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7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9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90.5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791.46万元对比减少0.9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0.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0.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0.56万元(本级财力1790.5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791.46万元对比减少0.9万元,下降0.0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基数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0.5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0.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90.56万元,与上年1491.46万元对比减少0.9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工资基数减少;
项目支出300万元,与上年30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10.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169.03万元,一般公用经费41.24万元。
20701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图书馆182.03万元,主要用于图书馆人员经费153.28万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24.75万元,图书馆购书经费4万元。
20701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艺术表演团体365.76万元,主要用于芒市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经费334.85万元,一般公用经费30.91万元。
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73.6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馆干部职工人员经费233.89万元,一般公用经费39.73万元。
20701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产业和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等。
20702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物-其他文物支出74.83万元,主要用于芒市文物管理所人员经费65.42万元,一般公用经费9.41万元。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2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28.88万元,公用经费1.4万元。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人员经费8.19万元,公用经费2.58万元。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死亡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
2082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98.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编制内临时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9.4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7.7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改革补贴费用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490.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2万元,包括办公费83.32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4万元,工会经费12.96万元,劳务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13.1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5万元。
项目支出300万元,与上年300万元持平,无变化。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1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万元;委托业务费140万元;图书馆购书资金4万元;宣传经费2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12.7万元减少6.7万元,下降52.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4.5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5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30次,预计接待660人次。
减少原因: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事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8.2万元减少4.2万元,下降51.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8.2万元减少4.2万元,下降51.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原因:加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审批工作力度,坚决杜绝公务用车资源浪费,做到能省则省,精简高效。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3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2023年,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70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财政资金安排17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万元,年度预算绩效目标为:
1.加大芒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主要用于文旅产业基础设施完善,旅游路线规划设计、产品包装,旅游线路标识标牌安装,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旅游项目创建和申报等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用于帮助文旅产业恢复发展和提质创收,全年旅游总收入较上年增长不低于7%。3.文旅项目创“A”评级工作,全年创4A级景区创建不低于1家。4.加大文旅新媒体融合发展宣传工作,用于“芒市文旅”抖音号的维护,视频拍摄剪辑等,全年更新抖音视频不低于100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6.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7.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10.部门预算是指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11.“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0.02万元,与上年200.31万元对比减少50.29万元,下降25.1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用经费核算标准降低,由上年1.8万元/人降低至1.7万元/人。分别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17187.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42.48万元,固定资产880.34万元,在建工程8264.57万元。与上年21012.38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24.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四)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本单位2023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第二部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市对下转移支付经费预算、新增资产配置、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我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预算0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预算08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9-1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经费预算表、预算09-2表: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10表:新增资产公开表,预算11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预算12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0111
[附件: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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