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362    作者: 日期: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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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潞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潞办发〔201087号)精神,设立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为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芒发〔20195号要求,单位名称由芒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变更为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加挂芒市文物局牌子),单位级别不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和智慧文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文化、旅游项目,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转机关。

(二)2021年度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示范带头作用,统筹用好各种会议开展思想教育学习,年内共召开党建工作会议8次。年内共开展集中学习51次,线上专题学习5次,开展参观学习2次,学习体验活动3次,文化艺术采风2次。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向全体党员发放专用学习笔记,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跟着总书记学党史读书会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将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提升政治素养与推动全局工作相融合,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列出单位为民办实事计划数4件,领导班子成员19件,全体党员干部117件,全局43名在职党员都已到住地所属社区报到。党总支向社区提供资源清单7条,上报共建项目1个,召开联席会2次,开展共建活动4次。赠送社区音响广播4套、台式电脑1台、乒乓球桌1套;赠送价值8000余元的疫情防控物资。三是用活线上智慧学习阵地。立足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清华云课堂、党建盒子等平台,发动全局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线上学习活动,织密党史学习教育阵地。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加强对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深层理解,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规范言行,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召开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1次。五是认真落实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工作。与挂钩点3个党支部实行挂钩共建,组织干部职工到挂钩的开展志愿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志愿服务2次,深入五岔路石板村开展乡村旅游调研,积极推进坪子寨村庄绿化美化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帮助发展乡村稻田鱼养殖产业,现已投入5.6万用于进行村庄道路绿化。六是积极开展评比推优工作。评出先锋岗2名、示范岗1名。推荐上报被市级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名。成功向组织部门推荐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晋升职级公务员3名。七是加强对老干、工青妇、双拥等工作的领导。各个组织发挥了积极的组织作用,老干部参学议事热情进一步提升,工会关怀成效明显,青年、妇女干部岗位创优不断体现,退役就业干部发挥作用明显。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坚定不移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利用线上+线下开展好学习,在思想上进一步深化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认识,在行动上做到践行两个维护的先锋和表率。二是年初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任务分解方案》,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层层签订《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确保责任落实。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四是局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年内共开展作风督查4次,教育提醒谈话3次。五是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的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六是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教育活动。召开以案促警示教育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干部职工廉洁意识,让大家认识到加强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七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时间节点,开展廉洁过节纪律宣传,开展自检自查。共发送廉洁提醒4条,召开作风纪律强调会4次,自检自查4次,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3.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

1)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完成了松树寨低碳生活项目、松树寨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及验收工作;非遗展厅内部装修项目已完工,三台山乡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芒市图书馆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正在有序施工中。二是完成2021年上半年项目建设工作。完成了芒市游客服务中心及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三是年内为10个村民小组、1个社区配置发放了30套文化设备(其中:广播10套、音响16套、民族乐器4套)。

2)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提升免开资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各项资金已建立台账,资金审批按规程进行,规范化管理机制基本形成。统筹指导和管理好11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农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

3)群众文化活动方面。年内共开展包括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在内的线上、线下文化活动6场次;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开展文艺进边境、文艺进军营等系列演出20场,观众人数累计达30000余人次;举办少儿培训8期,培训学员4000余人次;开展群众文艺辅导47次,辅导群众3000余人次。

4)艺术作品创作方面。年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抗击疫情等创作音乐情景剧、少数民族舞蹈等方面的文艺作品37件。创作美术作品20件,其中《晚霞》入选云南省首届小型艺术作品展、《云下产业》入选云南省时代号角大型美术创作作品展、《瑞丽江畔的自贸区》入选云南省建党百年大型美术作品展、以芒市孔雀湖创作的《春来水暖》入选了江南如画中国油画作品展,并在苏州美术馆展出。

5)全民阅读工作方面。截至目前,芒市图书馆图书总藏量147881册,综合阅览室上架42种报刊及126种杂志。年内累计接待读者3913人次,图书流通20162册次。新增图书借阅证64个,总共办理借阅证2228个。通过芒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向大众发布数据:书香芒市45期,图影书声39期,新书推荐229期;文学、科技、健康等文章227期;在FM104.3德宏综合广播《鲜听为快》特约栏目勐焕故事中播出39期;清廉芒市,有声阅读31期。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

1)文物管理方面。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年内向群众文物图片展28幅、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赠送文创纪念品200余份。有序推进菩提寺、佛光寺、五云寺、宝山寺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与2个重点消防责任单位签订了《四防安全责任书》,与11个乡镇签订了《文物安全管理协议书》,切实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4处消防安全隐患安排并全部完成整改。年内,我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发生任何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中缅边民大联欢旧址(小礼堂)作为德宏州党史学习教育基地之一,年内接待州、市各单位、社会团体等参观3000余人次。

2)非遗保护传承方面。举办了以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为主题的芒市2021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端午节系列活动。遴选了我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傣族剪纸及傣族象脚鼓制作技艺等2项、2件展品,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在上海举行的百年百艺·薪火相传中国传统工艺邀请展。推送优质非遗店铺德凤茶业有限公司的德昂酸茶产品参加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阿里巴巴,合力打造的云南非遗购物节。完成孔雀湖民族文化展示馆的前期筹备、非遗项目及展品的展示、开馆等工作。对傣族小锅米酒制作技艺、勐戛腌菜制作技艺等完成项目资料采集。德昂族酸茶制作技艺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我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库得到充实。

5.旅游事业发展工作情况

1)规划编制方面。利用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成果,认真衔接自然资源、林草、环保等部门,提交全市旅游资源测绘数据,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供文旅板块调整依据,为今后旅游项目的落地或提升改造争取基础条件。指导帮助企业编制完成《芒市仙佛洞景区(半山酒店)修建性详细规划》;《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旅游区总体规划》;《滇缅公路芒市南天门段公路公园概念性规划》等单体规划。

2)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坚持大项目带动战略,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不断丰富完善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旅游供给能力。一是傣族古镇项目一期完成投资57166万元,商业步行街已开放运营。项目涉及的2条市政配套道路正在施工当中。二是史迪威度假区项目一期已基本建成,由半山温泉酒店、温泉泡池区、旅游综合街区、史迪威码头纪念广场四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18100平方米,酒店客房数100间,总投资约3亿元。三是已签订合作协议的拟建项目9个:天空之城度假小镇项目、芒市大河·水城项目、芒市森林康养小镇项目、敏实数字科技人才部落(康养)小镇项目、芒市半山雨林酒店项目、等相水寨文旅产业项目、允金竹林温泉度假项目、法帕温泉康养项目、遮放镇芒棒树洞温泉文旅项目。9个拟建项目正在协调土地、林草、水利等相关问题和开展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四是七星傣寨文旅康养小镇项目、芒市遮放农场农垦文旅小镇项目、芒市文邦圣亚景颇风情小镇项目正在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3)各类创建工作方面。芒市镇回贤村成功申报成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勐戛镇获准成为省级旅游名镇;芒市镇象滚塘、芒晃村获准成为省级旅游名村。芒市柏栎荟舍酒店申报为芒市成功引进国际知名酒店,芒市华江翡华金科酒店申报为精品酒店。帮助孔雀谷森林公园、勐焕银塔景区、仙佛洞景区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孔雀谷森林公园创建为国家AAAA级景区、后谷咖啡成功创建国家级AAA级景区,我市AAAA级景区已达2个,AAA级景区已达3个。拟整合勐巴娜西珍奇园、勐焕大金塔、勐焕银塔、雷崖让山等资源,创建国家AAAAA级的勐巴娜西景区。项目纳入了州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由云南勐巴娜西珍奇园有限公司为主体实施项目建设,初步划定创建范围并确定了功能分区,正在策划编制项目总体规划和景观质量评价报告。

4)乡村旅游发展方面。开展乡村旅游以农家乐、民宿、生态养生、户外运动、体验等乡村旅游业态为主,引导游客参与捕捞稻田养鱼、生态蔬菜采摘、农事体验、民俗文化、自然风光等乡村旅游体验活动,如:松树寨、芒晃、回贤、象滚塘、介桃、沙子坡、田丘等乡村旅游点,不仅解决了当地群众就业,有效地促进了当地村民产业振兴,同时拉动和活跃了旅游市场。

5)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方面。推动傣族古镇、新玩厂积极申报云南省旅游休闲街区。积极鼓励和支持芒市物流中心筹建五星级酒店、芒市圣水庄园酒店申报建设四星级酒店。储备半山酒店建设项目9个、建成精品酒店2个、申报精品民宿2个、推进特色民宿点4个。

6)智慧旅游方面。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稳步搭建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芒市已完成第一、第二、第三批相关工作任务要求,芒市辖区内7家景区已完成智慧景区建设并成功上线游云南”APP。完成4A级景区监控视频与省平台的搭建工作。完成上线城市名片、景区名片优化和慢直播的优化更新,完成景区门票预约等工作。正在与第三方(德宏智威科技有限公司)对接芒市智慧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6.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情况

深入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史上最严二十二条和八不准要求,持续抓实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保持高强度的监管态势,对旅行社经营不合理低价游和黑车、黑导、黑社欺诈游客消费等行为进行检查和清理,严厉打击了不合理低价游经营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5月份配合环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行业管理,加大景区景点的监管督促工作,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井然,无重特大事件事件发生。

7.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是调整充实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细化方案》;及时召集各部门,传达学习省、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一系列决策部署。二是召集文旅企业负责人共59人开展了芒市文旅市场应对新冠疫情桌面演练,通过现场PPT展示单点、多点疫情暴发场景,通过预先设置场景、随机提出问题、领导专家点评的方式进行推演。三是由局班子领导任组长,组建了4个片区排查工作组和1个旅游企业排查工作组,每天按照各类场所不同营业时段,分白天、夜晚开展错时检查。安排干部职工参与支援边境一线卡点值守、转运隔离点值守和机关边境智慧监控值守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四是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游客接待量要求,在旅游景区重点区域增派人员,每天轮流巡查2—4次,主动做好对游客的引导和疏导,防止景区人员瞬间聚集;五是在瑞丽疫情暴发期间及时牵头卫健、公安、住建等部门全面排查全市204家宾馆酒店,接收运转到芒市的瑞丽滞留游客,并做好滞留游客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8.其他工作情况

1)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年内开展清理河道41次,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制定了南木黑河芒究水库河湖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目前芒究水库水质现状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南木黑河在芒究水库大坝下为类水质,满足水质标准要求。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今年上级交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0件,协办案件共7件。制定了《芒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和分工,以确保办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了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调研和面商工作;协办案件意见已全部反馈主办单位;做到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349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07.8万元,占总收入的88.2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9.55万元,占总收入的11.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年度总收入2291.85万元对比,增加11205.5万元,增长比例488.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07.8万元,较上年2291.85万元增加9615.95万元,增长419.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9.55万元,较上年增加1589.55万元,增长比例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1543.14万元,二是以前年度往来款列为收入9512.08万元,其中: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款8151.08万元,文旅集团缴纳华丰紫园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康乐谷人防经费等费用1361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49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14万元,占总支出的9.18%;项目支出12258.21万元,占总支出的90.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收入2291.85万元对比,增加11205.5万元,增长488.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2291.85万元增加9615.95万元,增长419.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9.55万元,较上年增加1589.55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1543.14万元,二是以前年度往来款列为收入9512.08万元,其中: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款8151.08万元,文旅集团缴纳华丰紫园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康乐谷人防经费等费用1361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9.14万元,较上年1268.29万元减少29.15万元,减少2.3%,减少的主要是由于组织人事任用安排,工资基数变化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4%。人均费用2.2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文化和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58.21万元,较上年1,022.96万元,增加11235.25万元,增长998.31%,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1543.14万元,二是以前年度往来款列为收入9512.08万元,其中: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款8151.08万元,文旅集团缴纳华丰紫园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康乐谷人防经费等费用1361万元。具体支出情况:201一般公共服务7012.08万元,主要是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款,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6.5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建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馆)免费开放支出等费用,210卫生健康支出20.04万元,主要用于芒市2021年中央补助边疆地区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支出,212城乡社区支出4043.14万元,主要是2017年财政调账支出,213农林水支出250万元,229其他支出46.4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7.8万元,占总支出的88.22%,较上年2291.85万元增加9615.95万元,增长419.57%,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支付北京鼎奇航空公司航班补助1543.14万元,二是以前年度往来款列为收入9512.08万元,其中: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款8151.08万元,文旅集团缴纳华丰紫园项目土地出让金和康乐谷人防经费等费用13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89%。主要是以前年度往来款列为收入,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2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7%。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其他文物支出、体育其他文化和旅游等支出。具体的:(1)文化和旅游支出1653.7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3.1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94.28万元,图书馆事务管理支出165.91万元,艺术表演团体事务管理支出306.54万元,群众文化管理支出252.41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76.53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支出0.63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74.31万元。(2)其他文物支出管理5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具体的: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3.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9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3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是疫情防控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是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2500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6%。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中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4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1万元,完成预算的25.0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数8.4万元的30.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4.8万元的16.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的审批及监督程序,精简公务接待,未发生境外公务开支,未购置公务用车,并严格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审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31万元,较上年8.94万元减少5.63万元,下降6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4万元,较上年6.42万元减少3.88万元,下降59.51%;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较上年2.52万元减少1.75万元,下降69.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的审批及监督程序,精简公务接待,未发生境外公务开支,未购置公务用车,并严格规范公车使用管理审批。二是由于疫情原因人员往来受限,文旅招商引资项目减少,导致商务接待批次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万元,占76.7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23.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与传媒及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12批次,90人,文化旅游及景区景点工作接待8批次,3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04万元,与上年121.74万元对比,增加25.3万元,增长20.78%,主要原因是疫情严重,疫情防控工作成本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等。其中:用于30201办公费95.73万元,30202印刷费4万元,30211差旅费3.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77万元,30226劳务费1.78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5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54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21566.43万元(固定资产原值核算),其中:流动资产11020.7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80.34万元,净值326.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665.3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上年24014.85万元减少3002.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6.7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7项,账面原值98.7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盘盈资产14项,盘盈资产价值31.95万元。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566.43 

11020.79 

880.34 

366.58 

62.67 

 

451.09  

 

9665.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4;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9.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1857.1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5个,良0个,中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故我单位在2021年决公开中,GK0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开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公开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5701000

 [附件: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