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启华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方案(草案)》听证会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15:00—17:00,在芒市文化和旅游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董国周主持,听证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股长杨宏祥,听证监察人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邵维清,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李兰芬同志作为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书记员。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应有19人,实到18人(听证代表万杨燕提交书面意见)。根据听证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股工作人员认真梳理,归纳起来,18名听证代表在会上表示同意《欧启华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听证方案(草案)》,经整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娱乐场所的设立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得到其批准和许可。
2.按照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娱乐场所为生活噪音,该场所开业以后,行管部门加强监管。
3.加强安全方面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办理卫生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有卫生健康证,做好卫生监测,有独立清洗消毒记录,常消毒公示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5.严格按消防许可范围经营,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做好责任人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消防控制室,安排专人值守,建立微型消防站。
6.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还很严峻,建议该场所设立后必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严格做好“三个严禁”。
针对上述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请各位参会人员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同意欧启华在芒市阔时路28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
会议决定:经与会人员研究,并充分讨论,一致决定同意欧启华在芒市阔时路28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并提出以下建议:
1.娱乐场所的设立必须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得到其批准和许可。
2.按照新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娱乐场所为生活噪音,该场所开业以后,市场行业管理股加强监管,防止场所营业后,噪音扰民。
3.加强安全方面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所有从业人员要有卫生健康证,做好卫生监测,有独立清洗消毒记录,常消毒公示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5.严格按消防许可范围经营,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做好责任人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消防控制室,安排专人值守,建立微型消防站。
6.场所设立后必须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严格做好“三个严禁”。
7.市场行业管理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对娱乐市场的监督管理。
8.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场所显著的位置摆放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牌、营业时间标志牌;招聘外籍人员的,要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不能招聘未成年人。
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7月5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电话:0692-3067555 地址:芒市斑色路1号 邮编:67840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